构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不仅要改革考试内容和题型,更重要的是对教学评价系统进行改革,不断完善大学英语考试评价体系;对英语学习者既要作总结性评价,也要进行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在考试形式上既需要综合的书面考试,也需要开放形式的面试。
考试评价是英语教学评价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统一的大规模英语水平考试,其功能与影响尤其值得关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实施20多年来,在促进英语教学正规化、提高英语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践表明,推进大学英语教学协调、稳步发展,需要树立全面的英语考试评价观。
正确认识考试功能观
考试功能观是英语考试评价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建立在对考试性质、特点的认识的基础之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一种评价手段,是在大学英语基础阶段结束后,用于检测英语教学目标达到的程度以及大学生掌握英语知识与技能的程度,为英语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的依据。作为一项全国性的英语教学水平考试,它具有教育考试的统一性、权威性等特点,在高校公共英语教学评价中占有突出地位。1987年首次举办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考生为10.5万余人;2005年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已超过1000万人,2007年,全国报考人数多达1500万人。
这种全国统一的考试测量手段,带有总结性评价的基本特征。它既能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重要的反馈信息,发挥检测学业、激励学习等功能,也使各类高校公共英语教学评价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促进大学英语教学整体水平的提升。其不足之处是容易忽视英语学习的阶段性发展与教学评价的个性差异,这些问题将在日后的改革和不断完善中予以逐步解决。
一些高校把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教学的最终目标,把考试通过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高低和教师教学水平的标准,对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功能有比较全面的把握。但在前几年,有的高校却把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与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挂钩,一些用人单位也把英语四、六级证书作为新聘人员的硬性标准使之成为大学生就业的敲门砖。这些都反映了四、六级英语考试评价观的偏颇。
不久前笔者曾对福建省3所高校部分师生作问卷抽样调查,大部分被调查者反对将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作为大学生就业标准之一,反对将这项考试成绩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挂钩。他们认为英语四、六级成绩不完全反映学生的英语实际水平,也不是所有的行业都要求的英语素质,英语学习关键在于应用。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对高校英语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价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应端正考试观念,引导社会舆论正确认识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性质、功能、地位与影响,纠正对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不正确认识。
全面提升考试改革观
考试改革观是英语考试评价观的又一重要方面。考试改革受一定的考试评价观念制约,任何一项考试制度都是在不断的改革实践中逐步走向完善的。迄今,英语四、六级考试经历了3次较大的改革,涉及考试流程、考试形式与内容、考试管理与计分体制、成绩报告方式诸方面。综观这些改革举措,集中体现了大学英语考试评价的3个基本导向。
一是教学服务导向。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宗旨是为大学英语教学评价服务,它以教育部颁发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命题依据,并随着高等教育发展和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而不断调整、完善其考试的形式与标准。
在大学英语教学起步阶段,英语教学水平和英语使用环境有限。
1985 年制定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强调对语法结构和词汇的掌握程度,突出阅读能力的培养。与此相适应,英语四、六级考试以阅读理解和词汇、语法为主,听力测试所占比重较小且形式单一,也未考查译的能力。1999年《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稿颁布后,对英语综合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当年开始在部分城市实施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此后,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规模不断扩大。这项改革举措强化对在校大学生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考查,标志着英语四、六级考试进入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阶段。
二是科学评价导向。科学性是考试测量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作为一项语言水平测量活动,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遵循考试科学的基本要求,不断改革考试内容与形式,提高考试测量的信度。
英语四、六级考试初期,因缺少口语测试,难以全面评价大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从1996年1月起,大学英语考试启用新题型,包括填空听写、复合式听写、英译汉和简短回答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考试的效度。2005年开始实施的新方案,增加了快速阅读、TOEFL式的长对话、阅读填空等新题型。听力理解时间由原来20分钟增至35分钟,阅读理解试题从原来的35分钟阅读4篇,提升到25分钟阅读3篇。新题型的准主观性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标准化试题的可猜测性和投机性,加上试题信息量的大量增加,使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信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多元评价导向。英语四、六级考试是大学英语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它具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和针对性,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与其他形式的英语学业评价相互补充,具有多元评价的特征。
新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在报考条件、成绩评价与使用上进行重要改革,它只接受在校生报名,不再对社会考生开放,记分体制由原来的百分制改为710分制,从而革除以简单的考试通过率来评价教学或学生能力的弊端。在成绩报道方式上,新的英语四、六级考试不设及格线,不再颁发合格证书,只发放成绩报告单,报告其总分和各部分的单项分,让考生了解英语各项能力的强弱。为使学校理解考试分数含义,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向学校提供分数解释。根据考试结果,教师、学生可充分了解教与学的得失。
不断完善考试评价体系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不仅要改进考试内容和题型,更重要的是对教学评价系统进行改革,不断完善大学英语考试评价体系。大学英语教学评价的实践性很强,对英语学习者既要作总结性评价,也要进行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在考试形式上既需要综合的书面考试,也需要开放形式的面试。只有综合运用多种教学评价手段,才能全面检测大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为了弥补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不足,各高校应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英语基础与所学专业要求,使全国统一的英语水平考试评价与课堂学业评价相结合,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合理的评价,从而构建大学英语考试的多元评价体系。
就英语四、六级考试技术和考试管理而言,书面表达测试部分可增加非选择性试题的比例,不断研究开发适合四、六级考试的新题型,使听、读、写、译等题型更加切合语言交际能力的检验:口头表达测试部分积极研究和开发计算机化口语测试,进一步扩大英语口语考试规模,不断探索现代考试测量理论,引入国外先进的测试方法和考试管理经验,使考试更具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在教学评价政策导向上,要理顺大学英语教学与考试评价的关系,完善大学生英语学习评价体系。相关部门应加强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正面宣传,使教师和学生真正了解改革的目的和举措,使考试改革思想融入教学实践之中,更好地发挥考试对大学英语教学的正面导向作用。从考试制度发展来说,通过考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努力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建设成一个能与国外英语测试体系相抗衡的中国考试品牌。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不仅要改革考试内容和题型,更重要的是对教学评价系统进行改革,不断完善大学英语考试评价体系;对英语学习者既要作总结性评价,也要进行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在考试形式上既需要综合的书面考试,也需要开放形式的面试。
考试评价是英语教学评价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统一的大规模英语水平考试,其功能与影响尤其值得关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实施20多年来,在促进英语教学正规化、提高英语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践表明,推进大学英语教学协调、稳步发展,需要树立全面的英语考试评价观。
正确认识考试功能观
考试功能观是英语考试评价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建立在对考试性质、特点的认识的基础之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一种评价手段,是在大学英语基础阶段结束后,用于检测英语教学目标达到的程度以及大学生掌握英语知识与技能的程度,为英语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的依据。作为一项全国性的英语教学水平考试,它具有教育考试的统一性、权威性等特点,在高校公共英语教学评价中占有突出地位。1987年首次举办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考生为10.5万余人;2005年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已超过1000万人,2007年,全国报考人数多达1500万人。
这种全国统一的考试测量手段,带有总结性评价的基本特征。它既能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重要的反馈信息,发挥检测学业、激励学习等功能,也使各类高校公共英语教学评价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促进大学英语教学整体水平的提升。其不足之处是容易忽视英语学习的阶段性发展与教学评价的个性差异,这些问题将在日后的改革和不断完善中予以逐步解决。
一些高校把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教学的最终目标,把考试通过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高低和教师教学水平的标准,对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功能有比较全面的把握。但在前几年,有的高校却把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与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挂钩,一些用人单位也把英语四、六级证书作为新聘人员的硬性标准使之成为大学生就业的敲门砖。这些都反映了四、六级英语考试评价观的偏颇。
不久前笔者曾对福建省3所高校部分师生作问卷抽样调查,大部分被调查者反对将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作为大学生就业标准之一,反对将这项考试成绩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挂钩。他们认为英语四、六级成绩不完全反映学生的英语实际水平,也不是所有的行业都要求的英语素质,英语学习关键在于应用。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对高校英语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价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应端正考试观念,引导社会舆论正确认识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性质、功能、地位与影响,纠正对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不正确认识。
全面提升考试改革观
考试改革观是英语考试评价观的又一重要方面。考试改革受一定的考试评价观念制约,任何一项考试制度都是在不断的改革实践中逐步走向完善的。迄今,英语四、六级考试经历了3次较大的改革,涉及考试流程、考试形式与内容、考试管理与计分体制、成绩报告方式诸方面。综观这些改革举措,集中体现了大学英语考试评价的3个基本导向。
一是教学服务导向。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宗旨是为大学英语教学评价服务,它以教育部颁发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命题依据,并随着高等教育发展和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而不断调整、完善其考试的形式与标准。
在大学英语教学起步阶段,英语教学水平和英语使用环境有限。
1985 年制定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强调对语法结构和词汇的掌握程度,突出阅读能力的培养。与此相适应,英语四、六级考试以阅读理解和词汇、语法为主,听力测试所占比重较小且形式单一,也未考查译的能力。1999年《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稿颁布后,对英语综合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当年开始在部分城市实施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此后,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规模不断扩大。这项改革举措强化对在校大学生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考查,标志着英语四、六级考试进入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阶段。
二是科学评价导向。科学性是考试测量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作为一项语言水平测量活动,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遵循考试科学的基本要求,不断改革考试内容与形式,提高考试测量的信度。
英语四、六级考试初期,因缺少口语测试,难以全面评价大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从1996年1月起,大学英语考试启用新题型,包括填空听写、复合式听写、英译汉和简短回答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考试的效度。2005年开始实施的新方案,增加了快速阅读、TOEFL式的长对话、阅读填空等新题型。听力理解时间由原来20分钟增至35分钟,阅读理解试题从原来的35分钟阅读4篇,提升到25分钟阅读3篇。新题型的准主观性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标准化试题的可猜测性和投机性,加上试题信息量的大量增加,使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信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多元评价导向。英语四、六级考试是大学英语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它具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和针对性,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与其他形式的英语学业评价相互补充,具有多元评价的特征。
新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在报考条件、成绩评价与使用上进行重要改革,它只接受在校生报名,不再对社会考生开放,记分体制由原来的百分制改为710分制,从而革除以简单的考试通过率来评价教学或学生能力的弊端。在成绩报道方式上,新的英语四、六级考试不设及格线,不再颁发合格证书,只发放成绩报告单,报告其总分和各部分的单项分,让考生了解英语各项能力的强弱。为使学校理解考试分数含义,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向学校提供分数解释。根据考试结果,教师、学生可充分了解教与学的得失。
不断完善考试评价体系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不仅要改进考试内容和题型,更重要的是对教学评价系统进行改革,不断完善大学英语考试评价体系。大学英语教学评价的实践性很强,对英语学习者既要作总结性评价,也要进行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在考试形式上既需要综合的书面考试,也需要开放形式的面试。只有综合运用多种教学评价手段,才能全面检测大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为了弥补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不足,各高校应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的英语基础与所学专业要求,使全国统一的英语水平考试评价与课堂学业评价相结合,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合理的评价,从而构建大学英语考试的多元评价体系。
就英语四、六级考试技术和考试管理而言,书面表达测试部分可增加非选择性试题的比例,不断研究开发适合四、六级考试的新题型,使听、读、写、译等题型更加切合语言交际能力的检验:口头表达测试部分积极研究和开发计算机化口语测试,进一步扩大英语口语考试规模,不断探索现代考试测量理论,引入国外先进的测试方法和考试管理经验,使考试更具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在教学评价政策导向上,要理顺大学英语教学与考试评价的关系,完善大学生英语学习评价体系。相关部门应加强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正面宣传,使教师和学生真正了解改革的目的和举措,使考试改革思想融入教学实践之中,更好地发挥考试对大学英语教学的正面导向作用。从考试制度发展来说,通过考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努力把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建设成一个能与国外英语测试体系相抗衡的中国考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