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养浩:元代著名散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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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养浩(1270 1329),字希孟,号云庄,又称齐东野人,济南(今属山东)人,元代著名散曲作家,与张可久合为 二张 。历任县尹、监察御史、礼部尚书等职。至治元年(1321),因上书谏元夕放灯得罪辞官,隐居故乡。至顺二年(1331),追封滨国公,谥文忠,后人尊称为张文忠公。诗、文兼擅,而以散曲著称。代表作有《山坡羊 潼关怀古》《山坡羊 骊山怀古》等。从政清廉张养浩居官清正,敢于犯颜直谏。在堂邑县,他关心民瘼,抑制豪强,赈灾济贫,做了不少好事。
拜监察御史之后,他绳纠贪邪,荐举廉正,弹劾不避权贵,举荐不疏仇怨, 入焉与天子争是非,出焉与大臣辨可否 (《风宪忠告》),蹈厉风发, 道之所在,死生以之 (同上)。其门人黄溍说他 力排权奸,几蹈祸而不悔 (《滨国公张文忠祠堂碑》)。武宗时,曾因议立尚书省事,与权臣意见牴牾,被构罪罢官;英宗时,又因谏在内廷张灯为鳌山事,险遭不测。怀有 致君泽民 理想的张养浩,本想干一番利国济民的事业,但统治集团中 忠直为国者少,阿容佞诈、惟己之为者多 (《元史》本传),自己犯颜撄鳞,时有性命之虞,便借故辞官归隐, 远是非,绝名利 (《普天乐 辞参议还家》),回到自己的故乡济南。享年59岁一心为民张养浩栖隐云庄,不求显达,优游于山水之间,敛迹于权贵之门,自以为远离世俗尘嚣,不与朝廷政事,然元朝廷对这位 博学硕德,声名显赫 (艾俊《云庄休居自适小乐府引》)的儒臣,却时时想加以利用,八年之间,凡六下诏书,他均高卧不起。
而当天历二年(1329年)朝廷以 关中大旱,饥民相食 ,召其为陕西行台中丞前往赈灾时,他却不顾高龄体弱,随即 散其家之所有 登车就道,星夜奔赴任所。 无多惭,此心非为官。 (《西番经》)使他赴召的不是官爵,而是灾情严重激发起他为民承重的精神。赴官途中经洛阳、渑池、潼关,直达长安。一路行来,目睹灾民惨状,感历代兴废,写了数首怀古曲,意绪苍凉,流露出对本朝前景暗淡的哀叹,和对人民苦难的深切同情。其中最著名的,是散曲小令《山坡羊 潼关怀古》: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到任之后, 凡所以力民者,无所不用其至 (危素《张文忠公年谱序》)。四月之内未尝家居,不遑寝处,终因劳瘁而卒。消息传开, 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元史》本传)。在封建时代,像张养浩这样为民尽瘁的官儿实在并不多见!元朝廷对其旌表,不过是旌忠励节,激励臣下为其效忠,而人民都以自己的眼光来区分善恶,表明自己的爱憎。张养浩所维护的那个制度虽已成为历史陈迹,而其为民尽瘁的精神,及其同情人民疾苦的作品,却可与济南山川同在,永远为人们所怀念。史书记载原文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
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授堂邑县尹。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 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众盗感泣,互相戒曰: 毋负张公。 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英宗即位,命参议中书省事。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即上疏于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谏,其略曰: 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 帝大怒,既览而喜曰: 非张希孟不敢言。 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粜,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到官四月,末尝家居,止宿公署,终日无少怠。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译文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张养浩从小就有德行和节义。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把钞票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还给他。年仅十岁时,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读书,父母担心他太过用功(累坏身体)就制止他,于是他就白天默默地背诵,到了夜晚就关上房门,点上灯,偷偷地读书。后来他被选授为堂邑县尹。(张养浩)带头捣毁了滥设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强盗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审讯检查的规定,张养浩说: 他们都是善良的百姓,因为生活困难,被饥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强盗。已经用刑法处罚了他们,还把他们当强盗看待,这就断绝了他们改过自新的路! 强盗们感动得流了眼泪,他们相互劝戒说; 不要对不起张公。 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同党也都是暴虐残忍,危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从前的县尹都不敢过问这件事。张养浩到这里以后,将他们全部依法惩处,老百姓非常高兴。张养浩调离堂邑十年,百姓仍然为他立碑,歌颂他的恩德。元英宗继承皇位后,命令张养浩参与中书省的工作。适逢元宵节,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做成鳌山,张养浩就上奏给左丞相拜住。拜住将奏疏藏在袖子里入宫谏阻,奏疏大概说: 元世祖执政三十多年,每当元宵佳节,民间尚且禁灯;威严的宫廷中更应当谨慎。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我认为玩乐事小,影响很大;快乐得少,忧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节俭思虑深远作为准则,把喜好奢侈及时行乐作为警戒。皇帝大怒,看过奏疏之后又高兴地说: 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 于是取消了点燃花灯的计划。就赏赐给张养浩钱财布匹,来表彰他的正直。天历二年,陕西大旱,饥饿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拜张养浩为陕西行台中丞。张养浩接到任命后,立即把自己家里的财产都分给村里的穷人,自己便登上车子向陕西进发,碰到饥饿的灾民就赈济他们,看到饿死的灾民就埋葬他们。路过华山,就到西岳庙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来,这时,天空忽然阴云密布,一连下了两天雨。等到张养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庙里去求雨,结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来,庄稼由此长起来了,陕西的民众十分高兴。当时一斗米值十三贯钱,百姓拿着钞票出去买米,钞票稍有不清或破损就不能用,拿到府库中去调换,那些奸刁之徒营私舞弊,百姓换十贯只给五贯,而且等了好几天还是换不到,老百姓处境非常困难。于是张养浩检查府库中那些没有损毁、图纹可以看得清的钞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万贯,全部在它的背面盖上印记,又刻十贯和五贯的小额钞票发给穷人,命令米商凭钞票上的印记把米卖给他们,到府库验明数目便可换取银两,于是那些奸商污吏再也不敢营私舞弊。张养浩又率领富人家出卖粮食,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请求实行纳粮补官的法令。
张养浩听到民间有人为了奉养母亲而杀死自己儿子的事,为此大哭了一场,并拿出自己的钱救济了这户人家。张养浩到陕西做官四个月,从来没有回到自己家里住过,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祷,白天就出外救济灾民,一天到晚没有丝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牵挂的事,就按着胸,感到痛苦,于是卧病不起,去世的时候才六十岁。陕西的老百姓,悲哀得像失去了父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