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比喻和象征句子
【第1句】: 再别康桥句子的含义
《再别康桥》赏析 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
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因为他小时侯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 徐志摩家中富裕。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
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
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
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
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
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
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
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
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
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
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
"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
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 二>步入诗坛。
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
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
"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
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
"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
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
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
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
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
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
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
【第2句】: 《再别康桥》中的几处比喻,各描绘了什么意境
《再别康桥》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
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像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同时透露了难舍难分的离情,给诗定下抒情的基调。
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
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
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第5句】: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
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
既然在康桥涅磐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
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人。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
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
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
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第3句】: 求再别康桥句子赏析 请表明句子出处
赏析1: 《再别康桥》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
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像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同时透露了难舍难分的离情,给诗定下抒情的基调。
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
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
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第5句】: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
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
既然在康桥涅磐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
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人。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
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
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
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赏析2: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
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
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
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
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
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虹”,一片红光,是实写。
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
【第4句】: 再别康桥句子的含义
《再别康桥》赏析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
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因为他小时侯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徐志摩家中富裕。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
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
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
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
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
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
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
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
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
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
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
"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
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二>步入诗坛。
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
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
"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
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
"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
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
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
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
所以开始步入诗坛。三>迷恋自然。
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
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
【第5句】: 再别康桥有几处运用比喻手法
再别康桥》让我看到了一颗诗人的心---一颗坦露的真诚的赤子之心。
还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对美的自然、美的人生、美的梦想的眷恋与追求。怎么能说这些没有深刻的思想意义呢? 康桥对于徐志摩而言,不只是风光宜人,景物清新的求学之地,更是徐志摩精神的家园,“康桥”被他称为“难得的知己”,“生命的泉源”“精神的依恋之乡”。
康桥的自然风光开启了诗人的心灵,诗人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的晚钟声,听河里倦牛刍草声,大自然的优美、宁静、和谐在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地淹入了诗人的性灵。他在自然的“真美”与“纯美”中,追求生命的“真”“善”“美”,生命的“真”“善”“美”间接的反映到艺术作品中,艺术形式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应该说,没有对自然、对生命、对艺术的挚感真情,没有一颗坦露的热烈的赤子之心,也就没有《再别康桥》。 诗中第一节“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正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浅回低吟,平时内心充溢看惊喜欢畅,正因为来时的惊喜欢畅,让诗人走时充满了眷恋与惆怅。
所以轻轻的走时不可能正如轻轻的来,话不正谈,偏反差说,在反差中,恰恰流露了难以抑制的真情,古人讲以乐景写哀情,以情景写乐情。一倍增其哀乐。
《诗经》有云:“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菲菲。”与此同理,走的时候偏偏回想起来的情景,在感情两极的对照反差之中,诗人的内心则需读者去补充想象,在“轻轻的”重叠与反复之中,曲折迂回,缠绵悱恻。
诗的第二节,转入了对康桥自然风光的描写,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浪,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夕阳西下,却又彩乡辉煌。
真让人目眩神迷。“新娘”既娇羞默默,又光彩照人,诗人眼中的康河,就象是他心中的新娘,神秘、华美,撩拔着诗人的情感,吸引着诗人渐渐的走进康河,走进自然。
诗的第三节写道:“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一尘不染的康河,自由欢快的水草,让诗人心甘情愿和康河融为一体。只做一条水草,就心満意足,其乐无穷。
实际上自然的纯美,让诗人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尘世的苦病、烦闷、束缚、压抑、枯燥,全都远去了,剩下的只有这纯净、安宁和自由。所以诗人沉浸在灵魂的安宁和自由中,要放声歌唱,追寻梦想了。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这节诗行一般理解为晚上泛舟回来,水波与星光交相辉映,所以诗人不自禁地要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我认为这一节诗,实虚兼有,合二为一,既是实景,也是虚情,情景交融。寻梦,而且是向青草更青处漫溯,诗人在这里的梦不是一般意义的梦,而是人生的梦,艺术的梦,爱情的梦,他远离了束缚他的一切,在这梦一般的世外桃源里,拥抱生活,拥抱美。
诗歌的第四节,陡然一转,由梦境回到了现实,现实的自己已经不能放歌了。笙箫是可以吹奏的,可诗人的笙箫只能是悄悄的了。
康桥也为诗人沉默了,也体察到了诗人内心的忧伤。 诗歌通过一系列的铺排蓄势之后,诗人的别离的情感达到了高潮,和第一节诗在重复中又有了变化。
开头“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结句变成“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轻轻的是无声,悄悄是无声加无言,无言是内心的感受。
情感的内涵更多,悄悄的来时,欣喜兴奋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是压抑的喜悦,走时悲伤难过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是压抑的哀伤,感情的两个极致并列在一起,诗人内心的感受,需要读者自己去慢慢领会。诗的第一节是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理智的告别,淡淡的忧伤;诗的最后一节,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挥一挥衣袖,动作比轻轻的招手力,可却是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本来就不可能带走,把不可能的事偏说成可能的,语言的不合常情,恰恰最能表达诗人的感情。
康桥是诗人生活的梦,爱情的梦, 艺术的梦,诗人像呵护自己的情人一样,不忍心打扰她,同时诗人也清楚,康桥带走了诗人的一切。带走了诗人的灵魂,诗人对真善美的追求与梦想,这美好的一切,永远地留在康桥。
总之,《再别康桥》打动读者的是诗人内心流淌出来的真情,艺术家只要有一颗坦露的赤子之心,他的作品就是有思想性,就不是矫揉造作的形式堆砌起来的浮华与空洞。我们喜爱徐志摩,喜爱康桥,是因为我们同样慨叹美好的情感,美好的追求的消逝,同样留恋难舍生活中曾有过的纯真的、纯粹的梦。
【第6句】: 再别康桥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
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赏析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树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十一月六日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
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
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
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 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 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
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
可 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 一篇。 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
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 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 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
披着夕 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 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 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 “彩虹似的梦”。
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 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 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第5句】: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
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 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 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 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
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盘过一次,又何 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
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 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 纯信仰’。
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 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 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
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 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澈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 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 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 快感。
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 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