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后父亲的感言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我先说说她的情况,自结婚后丈夫有爱赌的习惯,可能在外还欠了不少钱,但具体欠了多少她并不知情,婚后原本生活的还可以,要自从有了孩子后就经常吵架,男方经常不回家,女方就在娘家住,孩子从出生到现在近两周岁了,男方很少很少给她们母女钱花,也没有尽过做父亲和奶奶的责任,,孩子从生到现在一直跟在姥姥生活,女方以自己微薄的钱养孩子,以娘家人帮助为生活,他们结婚时跟父母一起住,有一套房子是男方家的,婚后的财产基本上是自己挣自己花,没什么存款,离婚后这些债务和财产如何分?男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补充: 最好能给我解释通俗一些,那些法律术语有些我看不太明白。
补充: 如果女方对于财产都不要,还用承担债务吗
依法律来看孩子会判给谁
满意答案 热心问友 2009-03-271,根据新《婚姻法》,在结婚后,夫妻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 2,还有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男方负有债务,那么这债务将用夫妻俩共同财产偿还。
这个对女方十分不利。
\ 3,鉴于男方爱赌,在用婚后财产还完债务后,剩下的钱应该一大半归于女方。
\ 4,为了女儿成长,法院会把女儿判给女方,男方则要定期给女儿一定的抚养费。
这个根据当地情况来给,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行的法院来决定。
提问者 的感言: 谢谢2009-03-27其他回答(1)花开云舒15级2009-03-26你们结婚还没满3年,所以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你自己的钱还是归你自己,男方的还是归男方,他分不到你的钱,你也分不到他的。
\ 新婚姻法规定了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制度。
并且用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和约定应采取的形式(书面形式),约定的法律效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反面解释即有约定并且约定明确的,则直接适用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在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夫妻财产纠纷可以很好的得到解决,这里的问题仅仅化解为,约定是否完善的问题,而不是约定是否经过公证的问题,人民法院仅仅应当审查,约定是否存在,是否真实(在细化为签名是否真实)的问题。
\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使用新婚姻法的第
【第17句】:18条。
\ 第17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起算日应当是结婚证上的颁证日,终止日是离婚判决生效日或者民政部门准予离婚,颁发离婚证上的日期。
\ 对本条的正确理解关键在于所得两字。
甲有婚前存款10万元。
婚后,甲用该款购买了一辆车,这辆车是否应当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呢
显然不能。
17条中的所得,不能仅仅是原来财产形态的变更。
而上例中,甲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的车虽然是婚后才得到所有权的,但是这车是甲婚前财产形态的变更,所以不能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 类似,甲在婚前购买的房子,虽然在婚后才得到了所有权,但是该所得仅仅是甲婚前财产形态的一种变更,不能认为是“存续期间所得”。
\ 从另一角度来理解,甲的婚前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他个人所有,因此,他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他可以将自己的个人存款化为实物,如果法律规定,他一旦用存款化为实物,该实物要视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的话,不但是违背法理,同时也是自相矛盾的。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心得50字
导语:《二十四孝图》曾经是封建主义社会孝道的典范,也是当下经常尊奉的模板。
关于《二十四孝图》的精华与糟粕,一直是争论不断的。
鲁迅看孝道,他本人对于《二十四孝图》是表示质疑并极力抨击的。
在讲究孝道之前,更应该看看是否符合人伦道德。
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读后感》篇一 我一直以为《二十四孝》里的那些人好伟大,读了鲁迅的《二十四孝图》后,我才发觉那些人太虚伪了。
比如春秋末期楚国人,老菜,他七十岁时穿五色彩衣诈跌“娱亲”的故事,有那个必要吗
一个老头子……实在侮辱了孩子,再者说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儿无论身体再怎么健康,都应该好好养老,都不应该…… 我跟鲁迅有共同的观点,那个《卧冰求鲤》,真是的,做个孝子那么难啊,大冬天爬在冰上,把冰融化了。
别说捉鲤鱼而鲤鱼没求着,自己反掉进了河里,丢了小命…… 实在让人气愤的是那郭巨,这人真是的,我怀疑他是生出来就那么大,没当过小孩,为了他娘亲,竟然要埋了他亲生儿子,还说什么“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掩埋此子
”真是恶母。
封建时代的“孝”在我看来,纯粹瞎说
伤天害理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读后感》篇二 捧着鲁迅先生那本《朝花夕拾》,翻了好一会儿,半天没憋出一句话来。
虽说作者是中国现代文坛当之无愧的巨匠,但我总觉得他的文笔太过深沉晦涩。
也许是我的觉悟低了些吧,连思想也有些不同的,就像那篇《二十四孝图》。
“百善孝为先”是古人的基本道德思想,《二十四孝图》本是一本宣扬儒家“孝”的观念的儿童传统读物。
而鲁迅 ......
认干妈有什么讲究
一、最大的注意就是要两家人关系好,处的来,其余的都是很虚的东西二、八字身弱的就认干妈,八字身弱的人认干妈和认兄弟姐妹对命运有帮助。
余华写的《活着》具体内容是什么啊
子路借米孝敬父故事 中国有句古“百善孝为先”。
意思是说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一位的。
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
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造成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新时代学生的责任。
子路,春秋末鲁国人。
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
尤其以勇敢闻名。
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
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这点要求了吗
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
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奥巴马以前是干什么的
一、孝敬父母的故事事例一 子路借米孝敬父母的故事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
意思是说,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
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
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造成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新时代学生的责任。
子路,春秋末鲁国人。
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
尤其以勇敢闻名。
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
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这点要求了吗
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
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事例二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
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
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
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
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
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
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
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
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
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
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
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
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事例三 东汉时的黄香,是历史上公认的“孝亲”的典范。
黄香小时候,家境困难,10岁失去母亲,父亲多病。
闷热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赶打蚊子,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以便让父亲早一点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用自己的身体暖热被窝后才让父亲睡下;冬天,他穿不起棉袄,为了不让父亲伤心,他从不叫冷,表现出欢呼雀跃的样子,努力在家中造成一种欢乐的气氛,好让父亲宽心,早日康复。
事例四老一辈革命家朱德著文,以无限的深情赞颂了母亲无比的爱和高尚的品质。
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恸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吾母高风,首推博爱”。
宋庆龄孝心至诚,在母亲灵前“饮泣不已”。
陈毅探母,执意要给瘫痪在床的母亲洗衣服。
李鹏事母至孝,每逢假日,李鹏夫妇总要带上母亲喜爱的食物,到母亲处请安问好。
事例五在全国以实施“跨世纪教育工程”而著称的上海建平中学,一个13岁少年的题为的发言,使全国女市长考察团的26位成员潸然泪下。
这位同学9岁时,母亲双目失明,他幼小的肩膀过早地承受了家庭的较多责任和义务,为了买一盘母亲喜欢的沪剧磁带,他利用休息日在上海的街头整整跑了6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