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法自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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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法自然-成长

人类社会的飞速发展,使我们在现实中不得不面对越来越多的问题,人类常常苦于无从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我们忘了,就在我们身边有一位无处不在的老师,这就是自然。
  
  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也是人类的老师。而我们人类往往不像一个好学生,经常逃出“自然”这个课堂,忘记向老师学习,乃至还有人跟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江湖术士学一些坑蒙拐骗、投机取巧之术。
  
  其实,人类文明就是在向大自然不断学习中进步的。知识不过是人类认识自然的经验积累。在没有发明文字之前,人类是靠着自然的昭示而选择自己的命运,神祗崇拜在某种意义上讲,起源于对自然的崇拜。人类文明的每一个重大成就,都有大自然的影子,都能在自然中找到母体。例如,人类的许多发明创造,都是从自然界的某种生物身上获得灵感,都是某个自然物种的“摹本”。大自然是一部无字天书,这就告诉人们一个道理,不能忘记到大自然中去寻找老师。
  
  向自然学习,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顺应自然。《老子》说:“道法自然”,意思就是说世间的一切智慧都是从自然那里学来的。要研究探索大自然的法则,领悟大自然的真谛。
  
  大自然的法则是合理、和谐、平衡、对称、协调、一致。神奇的山峰、奔腾的江河、辽阔的草原、壮美的大漠,我们常常为大自然的天造地设而赞叹不已,大自然鬼斧神工的魅力让最优秀的画家也感到惭愧。人与自然要保持和谐的关系,就需要消除对自然的人为造作和干涉。这就是庄子所谓的“无以人灭天”。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我们以启示:夸父追日象征人类追求与日月同光的欲望,其失败则说明无法超越时间的悲运。精卫衔木石以填东海的行为,固然表现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悲壮,那永不可能成功的宿命却也证明了遗憾不平之永无消除之日。刑天与天帝之争,死而以乳为目,以脐为口,继续舞干戚抗命到底,其悲剧性精神诚然令人激动。收拾残局,以恢复原来安宁秩序的还得靠女娲的“补天”与如来佛的“安天”了。
  
  向自然学习,就是要学会敬畏,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敢,有所不敢。要像自然那样,尊重事物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让一些问题自然地去解决。不要人为地去过早过度地干预自然和社会现象,让他们自身去消化、吸收、解决。亚当·斯密说过:“人间虽有疾病、有庸医,但人身上总似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力量,可以突破一切难关,恢复原来的健康。”这样才能避免留下难以拯救的后遗症。
  
  人类应该静静地体悟自然的真精神,从而发现有如郭象注《庄子》所谓的自然,本就是“暖焉若春阳之自和,故蒙泽者不谢;凄乎如秋霜之自降,故凋落者不怨。”草木之荣凋正意味着生命过程的必然现象,所以无须因生命之改变而对“自然”产生感谢和怨嗟之情。无论是谢还是怨均属对自然的扰动。对自然的无理干涉,是一种对天道的逆违,是一种充满矫诬的人为造作。因此,人与自然原本有的和谐关系就被破坏无遗,而人本身的生命也就无法处于圆融自足的状态。为了恢复这种自足的心灵,人类需要放弃对自然的无理干涉造作,改以静默的态度去体认自然。
  
  向自然学习,就是要学习大自然的品德。自然的品德是宽容、耐心、忍让,“厚德而载物”。大地的胸怀是何等的宽广,恰如孔子说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
  
  向自然学习,就要承认和接受残缺。大自然既是完美的,又是残缺的。残缺是自然的特征之所在。要让残缺成为一种美。有残缺才有完美,断臂女神维纳斯就是一个象征。完满无缺的美是不存在的。
  
  顺应自然,静观自然,接受自然,从而与自然一体的精神,正是人与自然极重要的关系之一。我们感叹的是,人类往往忘记了这一点,往往自作聪明,就像要给“混沌”凿出七窍的“悠”和“忽”一样,但最后的结果终逃不了自然界的惩罚,以混沌之死而告终。恩格斯的一句话值得铭记:“人类往往陶醉于对自然的胜利,但是对这样的胜利,每一次大自然最后都惩罚了我们。”如果我们能时时刻刻牢记这一点,就会少走很多弯路,就会少受自然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