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个人作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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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个人作文4篇

【必备】记一个人作文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记一个人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记一个人作文 篇1

在我的记忆深处,埋藏着一个人,她总是在我的生活上,学习上,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爱护我,不厌其烦的提醒我。从这些听的不爱听的话语中,我也知道了他给了我无穷无尽的爱。

许多事情我已经淡忘了,可我印象清楚的是那一次。

那年是我的本命年,那天我们全家都很开心,尤其是我,因为那样就可以收到许多亲朋好友的礼物,奶奶忙的东跑西跑,爸爸忙着招待客人,我在试新买的裙子。忽然,妈妈接到一个电话,是叫她开会的,妈妈说

她马上回来。可妈妈“失约”了,我收到了许多人的礼物,可惟独没有妈妈的,我十分伤心。凌晨六点钟,我闻到了厨房里有一阵香味,蹑手蹑脚的走到厨房,当妈妈听到我的脚步声转过身来时,我看到了妈妈那双眼圈发黑的眼睛时,我知道她又一夜没睡,这时我的眼圈红了我好像对你说一声“谢谢”啊!我只感觉到我的眼里有泪水,妈妈的心里有祝福。作文

妈妈,谢谢你,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今天,我已经长大了,可你还是把我当做孩子,我不会怪你。因为我知道,这是你对我的爱。

记一个人作文 篇2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班也不例外,可我们班的经可不是一般的难念啊。就用“小有名气”的“好吃王”韦铁鸿的事来说吧。韦铁鸿那白白的脸像被人捏成一团、还没舒展开来的叉烧包,他还“拥有”被赘肉们拖着难以长高的矮个子,熊爪一般的肉手……总之一句话:如车轮胎套在身上的一身肥肉。对了,如果你走在他身后,还会不经意地发现他那用裤子都遮挡不住的半个屁股。韦铁鸿看起来是一副卡哇伊呆萌相,但他做的囧事可是让人大跌眼镜呀!

说他好吃,可是有证据的。比如中午在饭堂排队领饭的时候,韦铁鸿死死地盯着排在前面的同学,似乎想用目光一个个将他们“杀死”,好让自己快点领到饭。领到饭后,韦铁鸿马上跑去抢一个碗来装汤,而且一装就得装得满满的,然后站在那,赶快喝掉一大口,再装满,生怕自己吃一丁点亏。吃饭时,韦铁鸿的两嘴唇在不停地上下张合,不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特恶心!光坐在他旁边听那声音,我的胃就已经受不了他,正在翻江倒海中了,更何况坐在他对面一抬头就看到最不愿看到他那狂吃样的“老鹰”小姐了,我甚至可以从“老鹰”小姐眼中看到想把韦铁鸿烧成渣渣的团团烈火。

韦铁鸿终于吃完饭了,我和“老鹰”小姐本以为可以解脱了。谁知,他双眼还看着盘子上的一些小米粒与菜汁不放,非要做到所谓的“光盘行动”——用那满是舌苔的厚舌头把整个盘子、包括死角反复舔了几次才恋恋不舍地拖着缓缓的脚步,挺着圆圆的“啤酒肚”倒了骨头果皮并摆放好用餐工具。回到座位后,韦铁鸿在那安静地看书。说看书,那真太抬举他了,他充其量就是手里拿着本书无聊地翻着,眼睛却在盯着别人盘子里的饭菜,恨不得把自己变成长颈鹿,将头直接伸到别人的饭盘里把饭吃个精光。我瞪大眼睛,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冷气,心想:这熊孩子,还想吃!咋那么能吃呢?小时候每天喝几升的奶呀?排队出饭堂进宿舍时,韦铁鸿还要走在最后,鼻子张得比猪鼻孔还大,拼命嗅着饭堂里的菜味,好像回味无穷,要不是后面的人催他快走,韦铁鸿恐怕还会赖在这一辈子不回家呢!

你说,像这样一个人在我们班,这经怎么可能好念呢?

记一个人作文 篇3

我班里有一个人,她是个让我铭记的人。她的名字叫袁子涵。她的脸圆圆的,像块热乎乎的年糕。她的眼睛也是圆圆的,像两颗滚动的'黑珍珠。老师一叫她,瘦小的她就风一般地跳过去了。她的好学让我铭记,也让我学会了多请教他人。袁子涵很好学,一碰到什么不会的都会去请教别人。有一次,她碰到了一道难题,想来想去都不会。她立即捧着这道难题去请教同学。“哎,小A,你能告诉我这道题怎么理解吗?”同学不会她就去问老师。别人告诉她如何理解,她就会认认真真地听,不理解的还会再问。看她那专注的眼神就知道她有多用心了。

因为她好学,所以成了班里的“学霸”。她的坚持让我铭记,也让我学会了做事有头有尾。袁子涵和我一样,也学过画画。我经常是画一半就不画了,画另外一幅。袁子涵可就不同啦!无论什么画她都会从头画到尾。我曾经问过她:“你的这一笔画歪了,你为什么不重新画一幅呢?”我记得她是这样回答我的:“做事要有头有尾,不能半途而废。倘若人人都因一点小失败而放弃的话,世上就不会有伟大的成就了。”这句话我总是铭记在心,从此做事都不再半途而废了。

呀!袁子涵如此好学,如此专注,她让我铭记。

记一个人作文 篇4

他眯着一双小小的眼睛,只剩下清明的黑瞳透过眼睑,映射出眼前事物的模样。脸上总是挂着看起来有些别扭的笑容,令人忍俊不禁。略有点大众化的脸庞上时刻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活力,却又看起来有些普通。身材倒是挺拔,可他稍有驼背,就像七八十岁的老爷爷老太太一样,甚至是犹有过之。

他是我小学同学,为人开朗乐观,对待熟人就热情洋溢,而对待陌生人就显得有些冷漠,虽笑着,却仍有一种远离感。不过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交流的频繁,他就会与别人亲近。我小学时就是这样跟他认识的。

他有些怪,不过只是在某些方面。

他尤其喜欢看书,特别是一些晦涩难懂的书。比如说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德国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诸如此类。当时他把这些书带到小学里去,我就问他:你看得懂这些书吗?《时间简史》、《相对论》,都是厚厚的一本艰涩的学术巨著,其中所含的词汇更有许多是我们听都没听过的。他不以为然,淡淡道:无所谓,看过几遍就够了。看这些书,是要到大学才有所接触的书籍。现在我是要囫囵吞枣,不求甚解。

现在到了初中,我又发现了一点:他对笔情有独钟。这不,才刚入学没几周,他就有了不止一支新笔,其中最贵的那支,也是最引人注目的。那支笔以粉色漆遍全身(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一个男生为什么要买这种粉色的笔),笔身绘了几个卡通人物。这支笔还可以随意调转笔芯的颜色,原理就是它异常粗壮的笔壳内装有五种不同颜色的笔芯,拉下笔身末端的小横钮,这横钮所连接的笔芯就会从笔尖探出去。

当时我看到他拿着这支笔玩得不亦乐乎,于是就忍不住调侃道:你这支笔什么来头?你这么喜欢它?上课下课都捏着它,你不会是爱上它了吧?他淡定地翻了个白眼,然后说:乱说什么呢。这是我舅舅给我买的笔,很好用。而且,你看,这支笔也挺好看的。

他亦是热情的。一次,我和几名小学同学受邀到他家做客。他家很漂亮,就像刚翻了新一样干净。我们一进入他房间,就发现了他床边摆放的一支玩具枪。愣了愣,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毕竟都还只是男孩子,天生就对枪这类东西感兴趣。他见我们都盯着那把枪看,于是把它取下来,递到我们手里,示意让我们拿去玩。过了一会儿,他又仿佛是想起了什么,急忙从旁边衣橱底层翻出一个装满了子弹的圆筒。

中午,他的妈妈叫我们下来吃饭。我们端坐在餐桌前,面面相觑,也不知道做什么。可能是他看出了什么端倪吧。只见他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细心地端上饭碗,递上去一双筷子,最后他才捧着自己那份,入座就餐。

总而言之,他就是这样一个怪人,却对所有熟悉的人都能够热心。他就是周敬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