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353字作文
今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后,觉得这只蟋蟀很了不起,内容很精彩。就让我来讲讲吧: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这只蟋蟀在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的帮助下才成为明星。有一次,它歌唱时,七百八十人的心被感动了,停下步伐听歌而耽误了上班时间。后来它成了纽约市里唱得最动听,拉得最好听的音乐家。
它一唱,就能使整个喧闹的纽约市安静下来,让人们屏息凝视,陶醉在这优美。动听的音乐声中。最后,蟋蟀非常想念家乡,就乘上了回家的列车。我读着读着,眼眶里含着泪水,一时流不下来。因为蟋蟀要辞职了,回家了。我想:它能乘车到金华来,在我家,那该多好阿!让中国人和外国人听,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音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