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村建设调研报告【汇编五篇】
【篇一】法治乡村建设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研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街道组织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小组,对中央和省、市以及我县实施战略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结合街道实际进行了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渤海路街道办事处,因办事处驻地位于渤海路而得名,该街道位于庆云县城区,是庆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北与庆云镇相邻,东与常家镇相邻,西与东辛店镇相临,南与尚堂镇隔马颊河相望。205国道、315省道、246省道穿境而过,交通便利,是庆云县通往各乡镇的主要交通枢纽,也是德州市主要的物流集散地。渤海路街道负责辖区农业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辖51个村和10个城区居委会,总人口7.7万余人。行政区域总面积50平方公里。
调研发现,我街道在乡村经济转型和乡村振兴中遇到的问题大致包括:
一是村级发展的不平衡依然存在,落后村与先进村的差距呈拉大趋势。从去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看,整体水平虽有所提升,但是绝大部分增幅还是来自于发展较快的先进村。个别薄弱村畏难发愁、等靠盼的现象仍然存在,没有一个像样的致富门路和项目。
二是农村经济转型中的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等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受历史、宗族、人际关系、制度、法律法规不健全、资源缺乏等各种因素影响,情况错综复杂,整体推进有难度,需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三是村庄面貌改善不彻底,村庄特色不明显。局限于资金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美丽乡村建设还只是浮于表面,许多村集体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彻底改善村庄面貌,迫切需要上级加大对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整合各方资源,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常态化运行。
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与城市相比,农村在居住、采暖、交通、教育、医疗、购物、金融服务等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品供给方面还存在明显差距。
下一步要紧紧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的主要矛盾,解决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以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为指导,振兴农业产业,促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促城乡和谐,带动绿色发展,促乡村美丽。牢牢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通过产业发展和各种资产性收入提升,改善农民收入结构,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提高农民的资产性收入。
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任何发展归根结底都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应该是全面的发展,不应是单一的物质生活发展,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提升和人本身素质的提升,长期以来,农民受教育水平普遍低于城镇居民,文明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因此,加强农民培训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环节。
三是结合棚户区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建设村容整洁、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四加强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机制,增强党建的主体责任,对村级小微权力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严厉惩治,让农民感受到公平公开,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渤海街道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聚焦聚力、精准施策,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全力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保整治等工作,筑牢生态基础,拓宽发展空间,为群众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街道。
【篇二】法治乡村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是乡村振兴战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建设法治乡村必将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保障,进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今年以来,昔阳县乐平镇野峪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多项举措加强法制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观念。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全面提升村民的法律素养,利用各种会议、小组积极宣传、学习各种法律知识,通过宣传专栏、字画,在农家书屋设立法律图书专柜等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在新村建立法治文化苑,使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二是创优法治环境,营造浓厚氛围。筹资改建日间照料中心、乡村公园,增设文体活动健身器材,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设“依法治村"五字经"”文化墙,内容覆盖民俗、邻里关系、尊老爱幼、婚姻家庭、生态保护、卫生环境等,村风民风大为改善,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是推进综治治理,提供幸福指数。加强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基层秩序的黑恶势力;巩固人民调解“五联”调处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近年来全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事故、无公共安全事件、无上访事件、无邪教人员“五无”工作目标,群众满意度达97%以上。
【篇三】法治乡村建设调研报告
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本次调查地点选取在大田县湖美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获取相关的数据,深刻分析农村法制建设的情况,分析其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一、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
农民的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2、司法成本高
农民通过法律维权面临司法成本过高的问题,尤其是追讨工资的过程中,为了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或工伤赔偿金,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要负担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诸多费用,而且维权时间漫长。据统计,被拖欠工资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农民工比例高达74.8%。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使很多农民工不得不选择牺牲自己的部分权益与用人单位私了。很多农民有法律维权的意识,但是法律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司法成本农民无法负担,最终不得不放弃法律维权。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乡后坑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赔偿,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
4、农村司法机构不健全
在广大农村,往往有政府却无司法,一个中心法庭要管辖二至三个乡镇,面积一般在二百平方公里左右。经济越不发达的地方,管辖范围一般越大。这种情形还美其名曰“资源整合”。群众想打官司,要跑上百里山路才能找到法庭,通过立案、传询、开庭等程序,早也是筋疲力尽。所以农村广泛地流传着“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民谚。本身就贫穷,谁还经得住这个折腾!干脆不打也罢了,倒不
如自己了断,往往为一件小事走上极端的事情时有发生。
担护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农村司法所,往往也是有其名无其实。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又从何普法和提供法律援助?村镇两级调解本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选择,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但实际中,虽然村镇两级都建立了纠纷调解室,但村镇干部大部分未学习过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他们在调解中往往凭借的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虽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经验在不少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很多经验跟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相悖。
二、农村法制问题原因分析
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农村法制宣传渠道不畅。家庭联产承包开始后,集体组织形式越来越变得松散,群众大会已经很少召开。虽说电视机的普及率大幅提高,但收看的节目却都以电视剧居多。农村报刊最多发行到村委会一级,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也在村委打住。农村虽然建立了农民夜校和建成开通了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小学也聘请了法律副校长,但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还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多一些,加之农村干部法律知识的缺乏,农村的普法几乎就成了死角。
2、执法不公正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徇情枉法,已经成为法制进程中的毒瘤。个别基层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老百姓看来,“八字衙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法治”心理:“上边没人,告也白告”。
3、怕打官司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于广大农村。人们习惯认为,官司缠身总不是一件好事,对打官司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农民如此,基层政府也如此。《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一些基层的政府官吏至今还不适应当被告。
4、人治思想还占据着很大市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在农村干部的眼里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东西。不少人嘴里是“人民公仆”,心里却公仆是人民,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始终转不到服务和“法治”的轨迹上来。名义上司法独立,
实质上党管一切,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阻碍着民主法制进程。
三、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不能有任何动摇。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这种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努力做到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干部自觉奠定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2、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事等方面倾斜
(1)电视传媒对现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法制节目为了收视率等多关注重大的、轰动的案件,而这种案件多为恶性刑事,虽然教育了群众,但却并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义。因此,适当的向民事、劳资、致富等法律法规倾斜,让广大群众获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
(2)调查中,有30%的群众也通过报刊、杂志学习法律知识。走访中了解,这些喜欢读书看报的人多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群众常常向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只需我们在平面媒体上运用案例和法条相结合的方式,诠释法律,就能通过他们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育学习。远程教育系统内的资源涵盖了农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许多贴合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其采用专家讲解的方式,直观的将法律法规展示出来。现在远程教育点已经基本覆盖各个行政村,只需我们合理利用,也能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贡献。
3、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行为
重视执法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高农业行政立法质量,明确界定农业管理机关行政权的权限。规范农村行政执法主体,调整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有机结合。二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
行政执法队伍,妥善解决执法人员待遇。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善农村行政执法条件。四是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农村行政执法行为。要真正达到农村行政执法监督目的,不仅在监督的过程中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而且要通过法律制度来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实施。要通过严格而规范的执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环境,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加强基层调解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村镇两级调解能得到68%被调查人数的青睐,这既是群众对我们村镇两级干部的信任,也是巨大的危机。广大村级调解员的素质,决定了这一平台的作用的大小。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对农村调解员的培训到了刻不容
4、降低司法成本,完善法律援助职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培育专职农民工维权律师,这样才能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权律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娴熟的法律业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四】法治乡村建设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位于xx乡政府西北部,距离乡政府1公里,紧邻309国道。全村共有135户,531人,2个自然庄,922亩耕地。党支部现有20名党员,其中女党员2人,共有支部委员3人。
通过调查,在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xx村党支部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明确分工,能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在带民生产、助民增收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有较强的战斗力,在组织群众参与公益事业、落实国家相关惠民政策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班子成员有较强的履职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xx村党支部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抓党支部建设的:
(一)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持,已订的制度要落实,缺少的制度要补建。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制度,做出表率。通过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支部一班人的事业心、进取心及责任感,以便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真正建成政治坚定、富民有方、团结战斗、务实创新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及时吸收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增加新鲜血液,逐步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的力量薄弱的问题。
(三)选好农村党组织书记,配齐班子。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让有能力的中青年出来挑大梁。对有问题的支部成员,要本着保证稳定,“多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采取措施帮助教育他们,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有钱办事”,就是村级集体经济要有实力,没有集体经济实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就通通谈不上。发展集体经济,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只有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农村才能解决有钱办事、集中资金办大事的问题,从而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因此,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突破口,抓紧、抓好。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党员特别是支部成员政治思想素质和发展经济的能力。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加强党员培训教育。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来丰富他们的头脑,用先进的经验启发他们的思路,用党章约束他们的言行,增强他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教育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通过抓以上几方面的基层组织建设,广大党员明显感到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增强了,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委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党员们也大都能够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通过深入村组开展调研发现,虽然我村党组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有力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基层党组织结构设置、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影响我村党组织正常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年轻、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多数外出,导致在家党员均为老党员,思想观念陈旧,经济基础薄弱,缺乏解决实际问题和办实事的能力,缺乏自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创业激情与本领,制约了村级组织正常化发展。
(二)经济基础薄弱。一是村级党组织班子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即使主观有干事的愿望,往往处于有心想事,无力办事的尴尬境地,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等方面多年难有大的起色。二是支村两委办公经费过少。由于近年来村工作业务繁重,各种检查、会议较多,已不能满足村级日常开支,有时甚至连基本的组织生活会都难以维持,党的基本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措施不力,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支村两委报酬低。由于当前农村工作任务繁重,低保、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诸多惠农政策均需实施,给村干部日常工作带来极大压力,90%的村干部都成了脱产干部。而且村干部大多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每月工资已不能支持养家糊口,难以更好的激发村干部工作激情,甚至造成个别村干部军心不稳,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的作用难以发挥。
四、意见建议
影响基层组织正常发展,有客观与主观的原因,同时又是多种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颗星,集中力量抓支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农村党员队伍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关键。为此,我们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分类定级、转化提升”为抓手,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对照“五个一”(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五好支部”创建活动。
(一)开展班子建设,发挥党员致富帮带能力。
一是对农村“两委”班子实行规范化管理,把“一定三有”作为规范村务运行的根本制度,将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村“两委”换届未当选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员,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为新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基础。二是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基本制度,抓好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和村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确保最大限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保证全村各项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二)开展阵地建设,发挥农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活动阵地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协调和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高度出发,彻底改变过去党支部忽视阵地建设的思想认识误区,解决村级组织阵地功能不强的问题。一是实施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消除党员干部怕老百姓认为阵地建设是浪费、奢侈,把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打造成干部办公中心、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文化娱乐中心,确立党的阵地为党的建设服务。二是成立村级信访室,定期安排村“两委”班子成员带班坐岗,让群众有苦有处诉、有理有处说、有难有人帮,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
(三)开展“四个培养”,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人的问题至关重要。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一是要大力实施“四个培养”工程,即加强思想引导,把致富能手培养为党员;加强技能培训,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加强示范带动,把村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坚持优化结构,把致富党员培养成村干部。通过抓好“四个培养”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结构,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增强农村干部为民办事的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二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通过与党员面对面的交心谈心、上党课、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培训,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解决人心散乱的问题。三是多在党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上下功夫,把那些年轻有为、退伍及高校毕业回乡优秀青年、致富经商能手、外出务工返乡优秀青年等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农村致富能人青年选配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解决党员“双带”能力不强、村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四是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改善结构,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三会一课”等措施,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切实提高全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篇五】法治乡村建设调研报告
近年来,花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花山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法律进乡村”,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的需要,重点宣传了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章程以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政策和“七五”普法知识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30000余册,开展法治讲座100余场次。
抓乡村阵地建设。各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乡村阵地建设,设立村民法治学校,定期开展普法讲座,建立法律书屋,为农民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学习途径,设立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满足农民日常法律知识需求。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微信群,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村民汇集到一个微信群中,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模式,解答农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惑。定期协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了把普法阵地建到农民家门口,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
抓乡村普法骨干培训。各司法所要求各村开展对村支“两委”班子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重点加强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骨干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抓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尤其在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同时在全区各村实行“律师进社区”工作,确保一村有一名专职律师,为村委会及村民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抓法律保障。在涉及农村邻里纠纷、打架斗殴、农民工劳动争议等案件纠纷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调解组织的作用,对符合法律援助案件的农民简化程序和手续,优先受理农民维权案件,积极开辟农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抓法治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推进基层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督促各村严格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建立相应的民主制度和规范,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为标准,扎实工作,深入、持久地推进各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目前全区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塘西街道团结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分别为塘西街道团结村及同意村,霍里街道苏李村及双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