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调研与思考集合5篇
第1篇: 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调研与思考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国有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源头,也是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当前,抓好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对确保国有建筑企业投资安全和全面实现复工复产达产尤为重要。
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的成因探析
通过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当前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问题,主要集中在分包管理、物资设备采购与管理、财务管理、招标管理等方面,这些风险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管理融合不够。一是思想理念融合不够。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未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生产力”的理念,片面地认为只有抓施工生产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只重形式不重质量,工作浮于表面。二是责任落实融合不够。一些项目部门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一些项目相关领导“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制度融合不够。一些工程项目虽然开展了廉洁风险排查、形成了防控手册,但并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项目日常管理制度之中。有的在查找廉洁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时,没有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等深入梳理和分析,使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业务工作脱节。
工程项目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一是项目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项目党组织负责人重业务轻党建,在抓业务和抓监督的部署落实上用力不均。一些企业没有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层面明确项目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负责人“两个责任”清单,没有健全完善项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机制。二是业务环节的流程管控严重不足。一些工程项目片面强调人员的精干高效,关键岗位人员身兼数职,在生产环节没有对相关职务进行必要的管控分离。三是对项目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惩处力度不够。一些企业对造成项目经济损失怕被问责追责,对相关人员仅在内部“一处了之”。此外,由于利益输送、内外勾结等性质的案件具有很强隐蔽性,一些企业纪检机构审查调查手段有限,一些亏损背后的腐败问题得不到深挖查处。
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一是工作作风不实。一些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走马观花,发现一般性问题多、分析深层次问题少,关注程序性问题多、揭露实体性问题少,很多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致使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二是履职担当不够。一些职能部门总认为管理的薄弱环节是自身业务的“短板”,不愿自揭伤疤触及痛点,很少向企业纪检机构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三是督促整改不到位。一些职能部门只热衷于报告发现了多少问题,没有沉下心来督促整改落实,或者在整改验收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日常教育和管理抓得不严不实。一是日常教育不到位。只注重业务培训,不注重理想信念提升,警示教育开展不多,没有充分挖掘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的甚至没有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警示震慑效果远远没有达到。二是“一案双查”不到位。一些企业只注重对直接违纪者的追究,没有从管理角度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导致有些问题在同一单位反复发生。三是“以案促改”不到位。一些企业只注重面上的惩处,不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导致管理痼疾长期存在。
扎实推进国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
切实加强政治监督。政治监督从来都不是抽象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建筑企业各级纪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政治监督。要重点监督国有建筑企业是否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之中、是否对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是否一以贯之将严的要求贯穿到工程项目管理各方面各环节、是否实现包括廉洁风险在内的经营风险的有效防控等方面,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工程项目的落实。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要通过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国有建筑企业通过开列工程项目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做实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及时开展工作约谈、加强现场调研检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压实各级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的管党治党责任,督促项目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项目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督促推动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优化主要业务管理流程,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中去。要督促项目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廉洁从业警示教育,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警示,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切实改进监督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建筑企业纪检机构要注重改进监督方式,以问题为导向把监督的主要精力放到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上来,把监督的重点放到问题线索的延伸处理上来,由“重在管事”向“重点管人”转变,由“注重过程”向“注重结果”转变,由“综合性监督”向“定点突破”转变。要善于把握再监督再检查的重点,着力强化对职能部门是否正确及时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是否存在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或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督促整改现象,是否对发现并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督促整改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严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针对国有建筑企业深入排查的廉洁风险,要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违规采购物资设备、侵占挪用公款、行贿受贿、违法经营等问题,深挖项目亏损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损公肥私等腐败问题,不断加大追赃力度与惩处力度,持续开展领导人员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与企业业务往来的专项治理。要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坚决不彻底以及有关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工程项目党组织和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注重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总结分析,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开展警示教育、督促落实整改等方式,推动项目管理环节、制度建设、流程管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作者王士奇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党委副书记)
第2篇: 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调研与思考
摘要工程建设领域历来是腐败高发领域,工程项目是建筑企业的主要生产单元,深入开展项目廉洁风险防控,预防腐败,是国有建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通过调研总结集团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问题不足,从积极防控、综合治理、关口前移做好事前、事中防控和事后惩处警示等方面探索对策。
关键词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问题对策
建筑业因工程管理复杂、上下信息严重不对称、经手金额大、行业潜规则多等特性,成为最不透明的一个行业,行业腐败风险大。集团近期出现多起项目建设腐败问题,对企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履行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下属企业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总结查找工作中的问题不足,探索进一步加强项目廉洁风险防控、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一、目前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经营管理办法》、《项目经理比选办法》、《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承接底线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项目承接、专业分包、物资采购、设备租赁、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权限、程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逐步构建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健全组织,加强项目党建工作
设置项目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延伸到项目一线。坚持经营責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业承诺书同步签订,并将廉洁诚信合同的签订向分包商、供应商延伸,开工时进行廉洁交底,将“廉洁从业”招呼打在前面。根据项目规模,选配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发挥一线“探头”作用。
(三)因地制宜,加强廉洁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项目工地边角、外墙等,设置“廉洁宣传栏”“廉洁展示窗”“廉洁文化墙”“廉洁文化驿站”等,因地制宜打造项目廉洁宣传微景观,增强教育渗透力;因时制宜,大力运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创建指尖上的“廉洁微学校”,及时发布廉洁学习宣传教育信息,实现人员全覆盖;建立警示教育月制度,定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党纪党规、规章制度方面的专题讲座,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四)定期排查,加强过程风险防控
开展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排查部门、岗位的廉洁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建立防控台账,适时组织专项审计,着力发现问题;纪检牵头,联合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项目全覆盖的联合巡查,及时预警;针对发现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预防腐败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逐步构建项目建设闭环式监督机制。
二、当前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承包制模式带来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些公司长期沿用“全奖全赔”的项目经济承包模式,以包代管情况不同程度存在。这种模式下,项目经理授权过大,可能在材料采购、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环节,选择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合作方,或收受好处或输送利益,甚至私刻公章委托甲方支付工程款造成资金体外循环等情况,公司往往在项目出现较大亏损才发现管理失控。从近期集团内部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在项目经济承包制模式下,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承担的经营损失风险巨大,而在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方面却面临困难和障碍。
(二)追求规模快速扩张影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
有的公司一味追求规模扩张,重合同签订、产值和营收数据,忽略管理匹配度,风险控制上出现系列问题:一是承接项目时对项目或项目经理的考察评估不深入,从项目一开始就存在风险;二是套搬集团的框架性制度,使制度不具有操作性,成为“牛栏关猫”;三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往往以抢抓市场机遇为借口,擅自做主或以签字代替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权力失去监督;四是信息化运用低,管理手段主要靠人看、人算,规模扩张后项目点多地域广,审核把关形式化,层层审核却把不住关;五是开展监督往往由于时间短、深入度不够、人员水平有限等,难以真正发现廉洁风险问题;等等。
(三)思想作风问题一定程度增大项目廉洁风险
一些干部使命感、责任感、执行力不足,有的认为项目管理主要是项目经理的事,把管理责任完全甩锅给项目部,导致项目监管缺位;有的只看前面是否签字,不认真审核自己负责的内容,以至合同出现明显不合理条款、超预算超合同支付、比选资料不全、分包采购单位集中度高等情况;有的只愿当“好人”,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帮助完善程序;有的甚至与项目负责人串通,在合同签订、预算编制、成本管理、资金支持方面给予帮助,谋取私利。在近期集团的一个专项检查中,就出现多个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项目绷架公司,出现成本管理失控、资金管理失控、大额资金体外循环、项目严重亏损的情况。
(四)廉洁风险排查深入度影响防控体系的完善
一是一些部门对廉洁风险点排查认识不到位,避重就轻,未突出关键环节的重要风险点,防控措施也多停留在学习教育方面,缺少针对性;二是一些公司对排查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未认真组织研究、审定,风险评估等级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甚至认为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是纪检部门的事;三是纪检部门因专业性不足在工作指导和审核把关方面也存在不到位情况;四是一部分公司的廉洁风险排查未延伸到项目部内部,项目部内部的廉洁风险防控存在一定的真空地带,少数掌管项目实施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人员,易出现经商办企业、关联交易、对分包商供应商放水等谋取私利情况。
三、加强集团项目廉洁风险防控的对策
(一)优化项目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标准
一是推进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化,对标行业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将项目管理模式从“大前端小后台”向“大后台小前端”进行调整,强化公司的经营、管控和资源配置能力,把项目部逐步调整为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和效益目标的执行单元,从体制机制上防控廉洁风险;二是推进项目管理方式的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强化职能部门对招投标、预算、成本、合同、资金的管控,由过去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通过强化过程管理有效防控廉洁风险;三是加强集团化管控,形成集团一盘棋,防止各自为阵。
(二)制度+科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阳光操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一是适时开展制度立、改、废工作,强调制度的可操作性,不能太过原则和笼统,减少项目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二是建立科学缜密的工作流程,用规范的流程保证制度落实;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类工作流程上网固化,让流程可见可控、易监督,加快“集采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采购数量、价格和过程的公开透明阳光,加大BIM技术应用,用多维度结构化工程数字模型,为建设管理、成本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加强项目廉洁风险排查,做好预警防控
一是定期对项目建设相关流程、关键节点、各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进行梳理排查更新,真正找准风险点,如实客观评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重点突出对高风险环节和岗位的防控,把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主责部门正职和项目经理;二是强化廉洁风险防控预警,将项目管理中权力比较集中,面临诱惑较多、自由裁量权较大、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为廉洁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和监督的重点,定期分析,进行动态预警;三是加强廉洁教育,用好“微景观”和新媒介,持续构建全覆盖“微”联动的党风廉政宣教大格局,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建立警示教育月,结合支部“三会一课”、固定党日、“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践廉倡廉、学廉促廉”教育活动;用好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四)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大監督工作格局
一是整合监督力量,综合统筹法务、审计、监事会、纪检监察等监督资源,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开展业务监督和联合监督,实时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定期开展一级廉洁风险岗位的专项抽查审计,对高风险岗位履职情况、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工作合规情况开展专项抽查,倒逼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落地;三是重大项目单独组建党支部,设立支部纪检委员,其他项目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进一步加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实时报告、定期报告、工作考评和奖励约束制度,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的重大风险。
(五)深化“四种形态”运用,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抓早抓小抓苗头,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从部门监督、综合检查、专项督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对作风问题及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在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警醒作用的同时,积极践行运用好第二、三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绝不放过,严查快处,防止党员干部从一般违纪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对违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照《集团违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的坚决移交。四是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查处的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总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是个系统工程,只有坚定关口前移、超前防控、综合治理的监督理念,通过优化管理模式、完善内控制度、实施精准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加强事前风险控制、事中过程纠偏和事后问责惩处,多管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洁风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1]杨宝明.BIM改变建筑业[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4.01.
[2]谢宗秋.浅议施工项目的廉洁风险及防控[J].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24(20).
第3篇: 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调研与思考
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模块,项目运营健康则企业基石牢固,随着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和扩张,管理幅度和难度也随之不断增大。在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要确保项目运营高效,不仅要求企业必须制度体系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理念的强化与从业行为的规范也至关重要。然而,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在不断变化,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也会随之发生动态变化,因此,廉洁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因循守旧,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以创新理念为引导,不断深入实践。为此,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以工程项目为依托,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对于强化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管控健康高效运行,助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项目廉洁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施工项目的廉洁风险是指项目从业人员在履行权力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的可能性。廉洁风险隐患是指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行为的具体环节或岗位。这种廉洁风险隐患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它就可能会由潜在的风险变为现实的腐败行为。
一是思想道德方面。可能存在道德水准的滑坡,比如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思进取,不注意加强修养,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放松要求,重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等风险。
二是岗位职责方面。可能存在由班子成员中某一人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进行独断专行暗箱操作以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对前来办事者吃、拿、卡、要,收受前来办事者请客送礼和受贿;利用职权私自挪用、侵吞公款;在人事安排、任用、考核、评选先进、在人员安排或干部任用上不按相应程序办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任人唯亲、独断专行等风险。
三是业务流程方面。可能存在脱离监管,私设“小金库”,挥霍、浪费、私分“小金库”现象;与施工队伍有勾结,谋取私利,私自超结、超付工程款或材料款,或在结算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办理支付手续;内外勾结,接收利益输送,降低验收标准,质量不合格也予以验收等风险。
四是制度机制方面。可能存在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不能坚持原则,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规矩意识和纪律不严,个别存在权利集中,自由裁量较大,项目内部监督监管有盲点;不遵守保密制度,透露企业或项目相关财务信息等风险。
五是外部环境方面。可能存在受当地社会风气干扰,廉洁自律意识差,随波逐流出现吃拿卡要,请客送礼,受贿行贿现象;参加外部单位宴请,违规进出娱乐场所、参与赌博、收取外部人员的礼品等,与外部合作队伍存在不法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与业主、监理、政府相关部门等业务往来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风险。
二、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的防控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廉洁风险防控首要的是做好思想道德风险防控。面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施工生产特点,把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形成统一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作为源头性工作来抓,为廉洁风险防控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1.丰富教育形式。确保廉洁教育走进每位员工,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以及党内各项纪律规矩,编制成学习小手册随时携带。另外,通过专题学习、党纪党规专题党课、知识竞赛、征集廉洁漫画等方式,增加各级管理人员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
2.充实教育内容。利用大型会议等时机,组织干部员工学习精典案例分析和警示内容,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员“六大纪律”、重大节日期间“十五个严禁”等党规党纪,教育党员干部明纪律、守规矩。
3.提高教育质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认真落实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扩大学习覆盖范围,丰富学习内容和手段。每季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和主讲。每次学习,有资料、有提纲、有问题提出,每位参学人员要撰写发言材料,其他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巡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构建完善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1.查找并评定廉洁风险。在进一步梳理职能权限的基础上,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查思想、查制度、查流程、查职责、查外围因素,再进行主因辨识和风险评级。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按照自己查、相互找、小组议、班子评、上级审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2.评定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风险。发生几率高,危害程度大,引发的后果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确定为一级风险;发生几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会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风险引发的后果违反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确定为二级风险;发生几率较小,或者产生的后果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3.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一是要具体、明确、突出可操作性和可监控性,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逐级进行廉政风险交底。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感。
提高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效性,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行、违章必究。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抓手,以强化“两个责任”统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开展效能监察促进管理制度落实,以进行“机动式”巡察促进党的建设不断深化,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责任目标和责任人,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奖惩兑现,实行责任追究;推行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明确任务,逐项落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基层落地。
2.织密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召开纪委会、纪委审计合署办公会、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内部监督联席会,定期通报、分析、研究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群众监督方面,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纪检监察监督员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除此之外,注重发挥外部监督这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致力于推进基层单位每季度与合作单位的“廉政回访”制度的落实,有效防范项目管理中“吃、拿、卡、要”现象。
3.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制作了领导人员廉政档案“活页夹”,梳理了中层干部的详细信息,除了基本信息、履历、家庭情况外,将廉政情况也放入“活页夹”,凡是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情况都记录在内,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认真开展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工作,加强职工群众监督。坚持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强化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制度的检查监督,强化逐级廉政谈话制度落实,纪委书记参与干部提拔的全过程。
(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敬畏感
无论是风险排查还是防控交底,都还属于“告知”层面,只有做好严肃执纪问责才能使人产生敬畏感,才能把身处各种廉洁风险的“意马”拴牢。通过加大审计移交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来信来访线索等方面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了一定的纪律威慑。认真抓好审计移交问题整改,高度重视上级单位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关闭,审慎处置来信来访线索。
三、项目部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具体做法
1.廉洁风险防控教育与破解“四种危险”相结合。“精神懈耽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无疑是我们抓好廉洁风险防控的关键。从项目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开始,利用项目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党课教育、职工夜校培训等方式,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放在首位,共同营造“树新风、立正气、强信心、聚合力”的氛围,把“积极、健康、向上、向善”作为员工的基本追求使“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成为项目每位员工力量的源泉,从思想层面、灵魂深处自觉增强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2.廉洁风险排查自查与对照查找相结合。每年在项目部管理人员中进行全覆盖廉洁风险排查,对照防控要点认真分析风险要点的内涵和外延,透视、破解这些容易导致党员干部“湿鞋”的风险要素的形成原因、表现形式和危害,进而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制定出防控措施。
3.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项目部在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中,注重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并行不悖。一是做到防控措施符合制度要求,把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当作是完善制度的过程,同时也视为执行制度的过程。二是用制度管控风险,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新开项目首先进行领导班子廉洁承诺和宣誓活动。通过下发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内部监督联席会制度落实,开展机动式巡察以及效能监察,用制度的笼子管控廉洁风险。
4.廉洁风险防控交底与项目管理交底和“廉政交底”相结合。凡新开项目管理交底同步完成廉洁防控交底,凡新上岗、到岗员工,务必进行廉洁风险防控交底。在项目部全面推行了“廉政交底和廉政回访”制度,主要是针对项目部重要岗位人员同项目劳务、物资、设备合作方的经营行为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5.廉洁风险防控与“廉政回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应该说,廉洁风险防控排查、交底容易,难就难在防控措施的落实,项目部在开展风险防控中,用党内监督,领导人员监督、群众监督、外部监督等立体化监督方式来督促措施的落实。我们常用的方法或者说最直接有效的监督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廉政回访”,通过每季度的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廉政回访”工作,让监督的眼睛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项目部聘任纪检监察监督员,进一步明确了他们的责权利,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指导和考核,他们在基层和一线发挥监督作用。360度无盲区的监督视角,让廉洁风险防控牢牢扎根在制度的根基上。
第4篇: 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调研与思考
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的主要表现
经过对列入重点排查的4481个项目开展调研,综合分析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审批与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监管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廉政风险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的权力运行和资源流转两个过程,涉及四类人员。即,对项目各项审批内容有决定权的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资源支配有决策权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负责项目指挥、部门经理和掌握施工队伍选择及材料采购权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掌握项目土建、管理等具体职能的操作人员。问题表现:
一是在行政审批环节,由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流程长,环节多,从项目立项到建成移交,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管理,而一些相关部门和人员受计划经济模式影响,还缺乏自觉将行政审批权置于监督之下的意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是在项目征地拆迁环节,征地拆迁工作涉及产权种类多,地质地价差别大,实施过程复杂,增加了管理难度。有的单位与评估机构串通,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有的拆迁单位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
三是在招投标环节,招标人(业主)或规避招标,将整体项目划分为几个小工程,使单项工程规模低于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直接发包;以招商引资、民间资本比例大为由,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以保密工程、工艺特殊、技术复杂等名义,要求定向发包;虚假招标,招标前与投标人谈妥条件,基本内定后才开始招投标;为意向投标人量身定做倾向性条款。未办理开工许可等手续,先开工、再招标。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轮流坐庄,梯次报价,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骗取中标;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企业,通过挂靠高资质的企业,借取其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与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方面,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政府部门、招标人或投标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客观上成了某一方利益代言人,为自身利益违规操作,给招投标双方出谋划策。
评委专家方面,一些“专家”与中介机构关系密切,在评标时多次被选作评委,“听命”于中介机构。
工程分包方面,投标公司在获得总包权后,有的会把工程分为若干标段交由下属公司甚至中小施工企业分头施工,而分包工作没有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和衡量标准,这就为一些人员以不正当方式争取项目留下了空间。在设备材料采购时,容易发生领导干部或采购人员指定供应商的问题。
五是在履行合同环节,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由于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等工作不规范,为降低施工成本,施工队伍给予监理单位或项目部门一定好处,要求放松项目监管,致使出现施工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工程设计变更、签证方面,由于受进度要求、项目方案变化及施工措施调整等影响,可能出现施工单位与项目部门负责人及监督方串通,变更工程量,调整工程预算,或巧借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拖延工期、提高单价、虚增工程量等不法行为。
六是在资金拨付环节,主要是未按计量、程序支付,造成工程款的截留或挪用,为工程质量、工程款项安全及施工队伍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七是在竣工验收和结算环节,一些施工企业或供应商为谋取小合同大结算,给予项目负责人好处,为其虚报工程量、抬高合同外单价、增加工程非实体造价提供协助或便利。施工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以次充好。财务部门及人员设法拖延结算时间,以权谋私。
二、完善机制防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
一要加强项目决策环节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推行重大项目决策咨询、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
二要加强项目审批环节管理,建立依法公开透明审批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巩固集中一站式审批、现场审批、联合审批成果,推行“阳光”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及时公布审批结果,严禁违规审批和利用项目审批权搞权钱交易。
三要加强招标投标环节管理,建立公平市场竞争机制。推进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招投标重要操作环节的监督。
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坚持业主评委与专家评委分离评标,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投标,全程监督评标开标过程,及时公示评标结果。对专家评委进行动态管理,实施从业诚信承诺、责任追究制,探索实行经济处罚、资格限制等评委失信惩戒办法。进一步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实现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四要加强对土地审批、出让和征地拆迁环节管理,建立科学评估和补偿机制。严格执行规划用地审批和监管制度,推动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管理等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禁止违规批地、违法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违规变更土地容积率。认真执行土地市场交易和招拍挂制度,严格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协议出让范围。实行评估机构选用招标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出让评估、征地拆迁补偿等办法及操作规程,推行评估和补偿结果公示、责任追究、诉求接待处理等制度。
五要加强设备材料采购环节管理,建立公开招标、择优选用机制。推行公开或网上招标采购。建立政府、企业、施工单位联合监督机制,规范采购方式、性价比核实、合同签订、付款和结算方式;对大宗物资采购实行专项监察,严格采购中各项技术指标的综合评审和采购后的质量监管,实行施工单位采购审核和采购失范责任追究制。
六要加强质量监理环节管理,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工程质量监理,强化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和专业监督作用,建立全过程监理公开机制。实行工程监理招投标和公示制度,推行监理职责、监理办事程序及时限、投诉方式与内容、安全质量监测、工程进度、监督检查结果等事项的公开。
七要加强资金拨付环节管理,建立安全保障运行机制。强化项目资金运转流程监管,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概算、结算和资金使用集体审定、全程审计、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重点流转环节的监管,设立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等专门账户。
八要加强工程验收和结算环节管理,建立交工款清机制。严格按照项目批准文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并实行项目验收查验规范、参验单位验收结果签字确认、验收组织单位综合评价、参验人员验收结果终身负责制度。实行审计结算制度,从项目立项审批到竣工结算进行全程监督,以审计结论作为办理结算、决算的依据,未按规定办理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批手续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第5篇: 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的调研与思考
当前,中铁七局涉足境外业务的三级企业有5家,境外在建项目超过60个,涵盖非洲10余个国家,特点是:距离远、跨度大、分布广、人员少、监管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境外业务如何既保持规模效益持续增长又有效防控廉洁风险,通过调研,结合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精神,思考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前,中铁七局境外项目共有29个党组织,其中包括8个党总支、21个党支部,均配备了专职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兼职纪监员,业务监管体制和内控机制基本健全,项目资产监管和廉洁风险防控力度持续加大,项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境外项目廉洁风险整体可控。但也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走出去”较早的企业经过多年积淀,规模不断扩大,制度日趋健全,管理较为规范,廉洁风险防控基本受控;涉外较晚的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境外项目体量小且分散,基础管理较为薄弱,项目廉洁风险防控还有较大差距。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境外项目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廉洁风险防控一直是企业管理中的重难点之一。
一是廉洁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存在。境外项目经营开发、资金管理及拨付、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日常管理、劳务分包及用工、合同变更、验工计价等涉及廉洁风险事项较多。不同国别政策差异性较大,导致一些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不适应。加之有的境外管理人员还有凭经验办事的惯性思维,执行企业规章制度不够有力,甚至搞变通、打折扣,导致制度空转,增加了项目廉洁风险。
二是项目廉洁风险排查不深入。有的项目没有完全对照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五个方面内容逐一进行廉洁风险排查,个别项目廉洁风险排查人数和部门覆盖面不全,存在排查不细致、不深入现象。个别《项目廉洁风险排查登记表》填写不认真、不严肃,内容较为简单随意、质量不高。尤其是没有结合项目进展动态情况,及时对项目廉洁风险点及等级进行重新排查识别和交底。
三是项目廉洁风险交底不到位。有的项目没有严格按照三个等级77个风险点的内容组织项目部、班子成员、部门、个人四个层级进行全面交底,个别人员调整后没有及时对新任职人员进行交底和培训,存在交底不到位、不彻底现象。一些项目廉洁风险交底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防控措施不具体,有的《廉洁风险交底表》存在照抄照搬现象。部分被交底人员对本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七个知晓”内容不清楚或掌握不全。
四是监督考核评价有待加强。受境外项目地理条件限制,有的三级公司纪委对境外项目廉洁风险交底、排查等工作检查监督不力,平时多是听取汇报、收集资料,监督管理手段单一,日常检查频次明显不足,指导督促力度明显不够,廉洁警示教育还有明显差距。尤其是在每年的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考核中,多是满足于“不出事”,把底线当作标准,没有真正发挥监督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五是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企业对境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及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教育培训不到位,集中组织培训较少,也没有用好网络培训这一有利工具。加之境外项目人员特别是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少,抓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抓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随意性大,资料台账填报不规范或缺失现象较为普遍,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制度上,境外项目还有明显差距。
三、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既有客观也有主观,但更多是主观上的,需要我们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提高队伍素质上狠下功夫。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境外业务发展上没有完全摆正业务工作与廉洁风险之间的关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规模效益轻党风廉政建设的不良倾向。加上客观上的“鞭长莫及”,一些从事境外项目管理的干部职工还有“天高皇帝远”“境外既法外”的侥幸心理,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廉洁防控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导致项目廉洁风险加大。
二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公司党委对境外项目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考虑经济属性和客观因素多,强调政治属性和主观因素少,日常监督、指导、管理、帮扶不到位;对境外项目党组织、纪检力量配置不强。有的公司纪委对境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培训、监督、考核抓得不到位,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和动真碰硬的勇气。
三是监督合力尚未形成。根据职责分工,境外项目由两级公司海外部牵头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应业务的管理监督,海外部对其他专业领域业务不够熟悉,业务部门对具体情况有的不够了解,系统未能履行“一岗双责”,存在“两张皮”现象。企业纪委、审计、法规、财会等监督力度不足,且信息共享不足,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合力尚未形成,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力度不够。
四是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境外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内心深处还有特例情况和特权思想,表现出来就是对自己要求不高,学习企业规章制度不认真不到位,工作落实打折扣,甚至把底线当标准、把特例情况当作推卸责任的借口。有的境外人员身兼数职,没有完全摆正管理与监督的关系,导致其监督职责发挥不明显,一定程度存在不想、不会、不敢的问题。
四、对策举措
加强境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需要在提高站位、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上持续发力,切实在有效、管用、精准上下功夫,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廉政建设。各单位党委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和加强境外项目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务必思考研究并回答好:结合境外项目实际,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这三个问题。企业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紧盯境外项目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关键少数,不断改进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提高廉洁风险监督能力。
二是狠抓廉洁教育,增强红线意识。持续加强境外项目党风廉政教育、纪律普及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培训,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快中铁七局网络学院建设,因地制宜地加强集中培训,指导督促境外员工抓好理论学习、纪律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尤其是对于党的纪律规矩、所在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定,督促各业务系统采取清单式进行交底,教育引导境外员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各项要求有机融入业务工作中,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增强风险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三是织密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细化明确境外项目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措施,督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从决策机制上防范重大廉洁风险。完善境外项目经营开发、资金管理及拨付、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日常管理、劳务分包及用工、合同变更、验工计价等管理制度,用好各专业软件平台系统,形成更加完备有效的制度体系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流程,从日常管理上防范廉洁风险,并处理好效率与效果的关系,不给项目增加负担。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考核,认真落实廉洁承诺、廉洁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干部廉政档案“活页夹”及廉政画像、廉政交底、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持续形成强力震慑。
四是整合监督资源,健全长效机制。畅通境外项目信息渠道,定期收集汇总纪委、海外、财务、审计、法规等系统部门掌握的问题情况线索,促进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境外项目审计、检查、调研及巡察力度,对发现的廉洁风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切实起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对于屡教不改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定期组织研究境外项目重点事宜,积极探索境外项目管理及风险管控新路径,不断创新方法、改进方式、提高实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是夯实管理基础,实现标本兼治。认真落实股份公司《海外工程项目实施及管理指南(试行)》、中铁七局《海外项目投标监管办法》《项目管理实验室海外分室实施方案》《海外工程项目策划管理办法》《海外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海外项目红线成本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海外工程施工设备管理办法》《海外项目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海外项目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加强海外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系列管理制度,推动境外项目管理及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同时,严格把好境外员工入口关,把政治忠诚放在首位,加强境外干部履职考核评价,并对长期从事境外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轮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