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插手工程建设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四篇】
【篇一】插手工程建设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党的十九大以来,自己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推进工作,对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在个人负责的项目中,按照工作程序,项目落地自己严格要求,帮助企业早日投产运营,无插手干预项目工程建设.
2、个人负责项目的做法和成效
目前我镇企业正在建设当中,投产后能有效带动镇域经济发展和剩余劳动力就业。
二、存在问题
经查无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三、受人请托,违规决策方面
经查无此类问题。
【篇二】插手工程建设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20xx年4月29日局党组文件《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自身思想和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录》,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为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项目工程设计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提供坚强保障,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一、学习贯彻情况。
组织大家学习局里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录》,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研读了“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凡是局里决定交办的事情,不讲困难,严格按照规范设计,确保脱贫攻坚交通项目按时交付设计图。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更加有力的领导好单位,以身作则,以国家标准、规范为设计指导原则,确保设计质量。
二、自查自纠
单位业务主要以完成主管局下达的业务管理,所有项目亲力亲为,带领职工深入研究,及时汇报,确保扶贫攻坚项目贴合实际,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所经手项目均按照规定实施,严格保障工程质量,并按期完工。
三、存在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但是通过学习自查,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内容不全面,学习内容上更多侧重于对中央和省、市委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带着问题组织专题学习,;二是学习不系统,不深入,理论学习前瞻性不强,针对性、时效性不足,学习成果与工作、单位管理和履行职责结合不够,以干代学现象严重,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
四、完善管理机制
针对存在的问题,自加压力,积极主动,针对单位设计方案、物资采购、资金安排、规范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工作流程和监管方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用权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底线《条例》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勤俭办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五、强化制度建设的日常监管与落实
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纪律和专业技术人员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责任追究,维护好交通人的良好形象。针对物资采购、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过程中严格落实集体决策、会议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
六、夯实整治主体责任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个人自律,书写个人承诺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算好政治、经济、家庭“三笔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单位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工作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立即组织单位在岗职工学习、传达局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党组《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单位所有职工全力配合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检查排查。
【篇三】插手工程建设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根据《xx县“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汉纪发〔20xx〕11号)精神,按县纪委要求,我局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传达贯彻文件精神
4月10日,由纪检组长xxx同志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自查,认真学习《xx县“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汉纪发〔20xx〕11号)等文件精神,并传达了县上“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会议精神,组织我局副科级 (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对照项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二、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由局长李x任组长,纪检组长xxx任副组长,副局长董x、刘x能为成员。
三、专项检查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重点对我局近年内的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逐一回查,由于我局工作的性质,近年来只有两个工程项目,就是食药监局办公楼(属与县环保局打捆共建)和2个农村集中聚餐示范点(富庄镇富庄社区、大树镇山羊坪社区)。我局对以上工程建设的立项、申批、建设标准、招标、建设施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等都严格按照县里要求对照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一是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检查;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将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内容;三是认真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计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表;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
通过专项检查,我局领导干部都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
【篇四】插手工程建设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公司党委决定在全公司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学习文件和习近平新时期关于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的有关论述,我认识到,此次坚决遏制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纪政纪,教育和挽救干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经济秩序,促进各项工程建设高效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党委文件要求,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现自查报告如下:
本人作为党支部书记兼副厂长,主要分管支部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并分管办公室和行政后勤部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并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重要事项在厂公开栏内予以张贴,便于大家知晓和贯彻执行。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的监督,细化采购签字流程和有关会签程序,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由于本单位工作性质和本人分管工作所限,本人不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通过各种形式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自己的家人亲属子女也没有发生通过各种渠道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问题。
以上情况,只是说明自己在以往的工作中,守住了底线。但是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党纪政纪和法规制度,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严格自律,慎独甚微,慎言慎行,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越雷池,不触红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