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责任报告【4篇】
纪委监督责任报告1
今年以来,红墩镇纪委按照地区、市纪委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零容忍惩治腐败。现将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镇村干部会议和每周镇干部学习例会的形式,组织镇、村两级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和违反规定的通报;二是充分发挥好镇教育基地的作用,先后组织4批160人镇、村干部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协助党委制定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定期督查。
二、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点工作(项目)如“两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监督执纪,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2024年镇纪检委监督1000余万元资金的使用和落实情况,涉及“两居”工程补助资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低保金、粮食直补资金等资金发放等。
三、强化执纪监督,检查纠正“四风”问题
今年以来,镇纪委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重点针对大操大办、“三公”经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等行为,截至目前,对机关及各站所考勤督查12次,每月对干部考勤及请销假情况进行公示,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成绩,同时督查落实乡镇指标体系的单位按照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半年做一次指标任务的评估工作,确保全年工作完成。
四、强化监督职能,严肃查办违纪案件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主要职责,落实纪律监督责任,做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今年以来,共受理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使用问题、村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八项规定”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及财务公开不透明等问题8个,了结8个,8个信访件全部失实。2024年受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5个,2024年遗留案件1个,了结6个,立案2个。
五、强化思想教育,确保监督执纪有后劲
一是建立集中学习日。将每周三下午定为全体机关、站所干部学习时间,组织干部学习各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廉洁自律的规定,并坚持每月召集党政领导班子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勤政集中学习1次,切实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监督制约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
二是营造廉政建设氛围。征集到20条通俗易懂的反腐倡廉警示语,并制作成警示牌,安装在该镇办公楼走廊、大厅、会议室等,并设立3块廉政景观石,设置电脑廉政桌面,寓廉政教育于平时的工作生活之中,使廉政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构筑起廉洁从政防线。2024年组织党员、镇村干部集中学习12次,其中理论知识学习8次,观看廉政记录片8次,教育培训党员干部600余人次。
2024年,镇纪委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稳步推进,但个别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仍待加强等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挥纪检队伍“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作用,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确保政令畅通,为推进红墩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纪委监督责任报告2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
“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
“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
“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委监督责任报告3
2024年第一季度,XX镇纪委在县纪委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责任,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县纪委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推动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就这段时间来,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
1、党委牵头负总责。镇党委作为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要在日常工作中将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始终,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班长、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干部的责任,确保责任的落实。
2、纪委履行监督职责。镇纪委要在镇日常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责,要强化对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等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力度,增强廉洁意识的同时要把着力点聚焦在平时,紧紧盯住日常的责任落实,抓好督办检查,要敢于动真、勇于碰硬,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二、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我镇以“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工作状态,扎实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配合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查办违纪案件的情况。第一季度,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共查处各类违纪案1件,其中2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针对村支部两名干部违法违纪事件,要求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同时,在机关干部大会、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3、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我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规定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修订了1项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力度,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
4、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体制情况。一是在制度建设上,我镇制定并完善了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的监督与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采购、结算等制度,规范了从政行为,做到了阳光透明;二是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上。我镇围绕权力行使、资金流向、项目质量等关键环节,对可能产生的廉洁风险点进行逐一排查,并针对查出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构建预警机制,有效处置风险;三是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重大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无帐外帐、小金库问题。
5、开展廉政教育的情况。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在2月我镇组织开展的“四个一”活动中,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并组织新任“两委”村干部签订《村“两委”干部廉政承诺书》,后收看了廉政教育片,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二是4月在全镇组织“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活动,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和各村书记主任收看《硕鼠之害》、《利剑出鞘清风劲》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这个季度来的工作,虽然我镇纪委在落实廉政建设和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认为廉政建设工作只与领导相关,与自身关联不大,从而导致普通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二是干部职工教育形式有些单调。受客观条件约束,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工作往往只能通过宣读文件、观看教育片等个别集中方式进行,而这些教育方式缺乏立体感和真实感,不能让干部职工真正有代入感,从而导致教育结果不尽人意;三是镇党风廉政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制度的落实不是很到位;四是反腐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力度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五是纪检监察力量较为薄弱,只有一名专职纪检副书记,没有专职监察干部,出现非党干部违纪纪委无法处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镇将一如继往地按照上级县委、县纪委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预防贿赂和职务犯罪上下功夫,在健全和完善防治不廉洁的工作机制下功夫,确保我镇持续健康发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八项规定”,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化。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点、群众作风,在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中“正作风、树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落实中央和习总书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监督惩治作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实现经济社会建设科学发展、领先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整治政风行风,坚决预防、惩治系统内的违纪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五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的各项制度,通过教育和制度的落实,确保队伍的廉洁。
纪委监督责任报告4
2024年,**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聚焦主业、落实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现将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开展对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突出了政治巡察和政治体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十九大、新党章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此外,在开展督查、考核、问责等各项工作时,均树立鲜明政治导向,将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摆在突出位置。注重提升综合素质,组织开展了“修心学、练内功、创佳绩”主题教育活动和纪检监察干部家风建设;开设“x纪讲坛”和“微课堂”,定期轮流安排机关干部上台授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能力。
二是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办法(试行)》,加强了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执行党纪、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了政令畅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全面开展党内谈话报送工作,发挥了党内谈话在党内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二、层层加力,压实两个责任
1、明确责任意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菁华铺乡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办公室、站所、村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负责人轮值督查制度,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工作落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特别是责任范围内出现问题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
2、完善考核机制。乡纪委牢牢把握考核指挥棒作用,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一是制订了2024年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分别与10个村、6个中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活动。二是制订村纪检小组、党风政风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坚持每月一次工作讲评。三是制定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在党务公开栏、村部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并印发给各村、部门单位。
3、严肃追责问责。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各责任线办、部门履责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围绕群众反映的强烈的问题,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今年,共4名工作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2名村干部被免职,林业站2名人员被诫勉谈话,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三、抓住四种形态,严格纪律审查
1、突出抓好信访举报工作。深入推进“大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今年乡纪委共接待信访群众和信访件31批次,不论是否属乡纪委处理解决的范围,都能热情接待,尽力解决,不能解决的,都移交相关部门并督促解决。根据县纪委的安排,对6个信访交办件进行了调查、取证、核实、答复。
2、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抓住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体乡村干部发送“过廉节”短信,重申和提醒清廉过节的纪律规定,做到招呼常打、袖子常拉、警钟长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同时今年对乡村干部、县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换届风气专题谈心谈话300余人次,进行纪律学习,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顺利完成了乡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实现了“零举报”、“零发生”、“零上访”,确保了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3、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工作。2024年,立案15起,结案15起,其中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2人,留党察看5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3人。
四、从严从实,强化纪律约束
1、念好紧箍咒,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一是在各种工作会议上,逢会必讲作风建设,结合飞信、微信、网络、公开栏等宣传渠道,对各线办、村、部门单位提出作风建设要求,让纪律规矩深入每个党员干部的骨髓;多次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果。二是加强了对干部的廉政谈话,经常与班子成员交流交心,多次找机关中层骨干、办主任进行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点评前段情况、学习工作要点,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强化督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不定期的对干职工上班、值班和全乡开会到会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以来检查42次,对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严肃的处置。
2、加强专项监督检查。主要针对惠民政策落实、民生保障、集体“三资”管理、各类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等六个领域,扎实推进三超两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以查促防,查纠并举。组织纪委、财政所精干力量对下拨的资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函询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检查小组对部门、各村进行全面核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线索,严格处理。对桃林桥村私分6万元利息收入、原支部书记停职期间报销发票1.5万的问题,责令桃林桥村收回违规报销发票款和利息收入6万元,并对彭腊成立案处理。对林业站占用专项资金24204.31元用于内部站内工作经费的问题,对站长李洪福和财务管理人员罗建辉给予诫勉谈话,并责成林业站通过各种渠道将占用款项收回。对傅家塘村养老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瑞祺建材、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泗海幼儿园、桃林桥中学、玉菁公路等重点项目工程和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和招投标活动项目阳光操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队伍建设逐步强化
1、以一体化建设为契机,构建廉政建设网格
为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我乡在每个村设立纪检小组,村纪检小组由3人组成,同时聘请一名党风政风监督员,以党小组为单位,建立了55个廉情信息点,党小组长为廉情信息员。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能职责,知晓了如何开展监督等知识,5月23日下午,组织乡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4个村支部书记前往夏铎铺镇、坝塘镇参观学习纪检监察工作。6月14日,召开村书记、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廉情信息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暨基层纪检组织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人手发放一本廉情工作笔记。每个月召开一次村纪检委员工作调度会,12月6-7日到各村召集村书记、纪检小组成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廉情信息员进行专项检查,询问相关工作职责,调研落实履行职责情况,各村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机制初步形成。
2、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是抓学习教育,提升党性修养。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组织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5月12日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陈小冬讲解党章党规。注重农村党员的培训教育,10月9-10日举办了一期农村党员培训班,联村领导给所联村党员上党课,讲述党的历史和形势,学习党章党规,组织村干部在党员组长会议上开展勤廉双述活动。二是抓宣传警示教育,提高廉政意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全体乡村干部专题收看了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黑瞳》、《榜样》。1月14日,在乡机关开展了“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为主题的演讲比赛;3月1日,在桃林桥村举办了以“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为主题的述德述廉文艺晚会。10月27日举办了乡廉政文化周“廉洁家庭展风采和谐菁华促发展”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文艺晚会。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党员干部始终在群众的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
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我乡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挺纪在前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二是落实监督执纪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不足,紧紧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个总要求,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更加聚焦主责主业、更加突出自身建设,实现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