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应急预案(通用4篇)
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应急预案1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综合执法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为加强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秦汉新城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决定成立秦汉新城除雪指挥部,负责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综合执法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街道办事处: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各学校: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综合执法: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交警队: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检修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执法局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除雪标准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人)协商确定。不承担除雪任务和拒交代除费的,由城管局按照《西咸新区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3.除雪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拒不承担除雪任务的,其除雪任务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完成,代除费由街雪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等,禁止使用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道路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一千元罚款;
(2)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4、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5、机械组所有清雪机械设备要经常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6、材料设备部在每年12月前将融雪剂、铁锨、燃油等各类清雪物资准备到位,确保发生降雪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
7、每年12月前在陡坡、弯道、信号灯、阴坡路段路肩上预留一定数量的融雪剂,以备下雪时应急使用,融雪剂需人工码方,不得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不得撒炉灰渣、粉煤灰等防滑料,防止污染路面。
8、清雪坚持“从里向外,从高向低,全面清除,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则,以免高处堆积的冰雪白天消融夜间凝结,防止“日消夜冻”形成安全隐患。
9、一般积雪以人工洒融雪剂清雪为主,使用小型货车运输融雪剂,靠近双黄线缓慢行驶,车厢内配置两名工人用铁锨撒布,撒布量根据雪情确定,力求均匀有效,桥面及绿地范围不得撒融雪剂,防止桥面、梁体被腐蚀损坏或损害苗木。
10、行车道路面积雪融化后,组织人员对无法清除的边角进行人工清除,并对陡坡、弯道、阴坡路段采用人工适量抛洒融雪剂(防滑料),以免路面冰雪消融形成大面积结冰。
11、在清雪现场或在清雪作业中,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和作业安全,作业车辆上路必须开启双闪灯警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警示服,站在货车厢斗内撒布融雪剂时穿防护鞋,防止从车厢跌落,确保不发生意外事件。
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应急预案2
为认真做好颍东公路分局冬季低温防雪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雪应急方针,为增强全体职工的防雪抗灾意识,做好防暴雪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及人员的落实,特制定颍东公路分局冬季防雪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责任落实。防雪应急工作事关全局,分局成立防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安全办,陈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责任、人员、预案、物资四落实。
二、认真准备,未雨绸缪。分局各科室、道班要做好防雪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分局防雪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交通指挥组、机械调动组、后勤保障、现场救援组四个小组。分局所有机械设备都应做好准备随调随用,万无一失,所有机械设备在低温雨雪期间全部由防雪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以确保颍东公路分局圆满完成冬季防雪应急工作。
三、加强公路养护,确保公路畅通。分局工养科、路政科要全面检查管养路段上的公路、桥梁和附属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修补、完善毁坏路段。确保管养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四、设备物资配备
工程设备类:平地机1台、装载机1台
抢修物资类:防雪工业盐10吨、物资石子50m3、黄沙50m3、水泥20吨、木材10m3、铁锨40把、大扫帚20把
五、分局成立安全生产防雪应急救援抢险队伍,人员共37人。
六、坚持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和处理问题,确保信息畅通快速解决问题。
七、做好雪灾天气的信息收集和整理,确保资料完整和信息畅通。
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应急预案3
随着冬季的到来,进入雨雪结冰天气,为了防止家长、师生在幼儿园园区行走滑倒,确保安全,特制定雪天防滑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芸
副组长:袁兆祯
成员:财务科、教学班
二、物资准备
幼儿园提前备好大扫帚、木推雪板、铁锨、防滑垫等
三、重点工作分配
1、设施设备安全:
如遇特大降雪,要及时排除树木、电线、楼梯玻璃雨棚险情。
2、宣传调配:
如遇大雪可提前做好开门放学准备,为确保家长路程安全,经园长同意可以通知家长提前接园。
3、积雪清扫:
如遇雪天,幼儿园不再进行另行通知,要求所有教职工按照正常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各岗位到岗后,各教学班留一位教师做好幼儿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全部进行积雪清扫工作。
4、清扫工作标准:
(1)操场地面和进入大厅道路清空所有积雪。
(2)幼儿园大门外正前地面清空所有积雪。
5、其他工作:
(1)各教学班级要有目的的带幼儿雪地游戏、拍摄雪景,堆雪人。
(2)办公室人员堆积1个雪人景观,供班级、家长合影。
6、车辆疏导与指挥:
雪天能见度较低,路面湿滑,为确保幼儿及家长安全,要求保安在家长接送时间段集中指挥车辆,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幼儿园门口。
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应急预案4
为全面做好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应对大雪灾害工作,根据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路明电[20xx]2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养管到位、确保畅通、优质服务”的方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大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大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特大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大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兖州区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大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王世良
副指挥:孙振东、朱涛、董春勇
成 员:刘松、朱军、赵传宝、韩辉、周谦、李德民、李延海、李永果、汤鹏、高祥龙、吕海峰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大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大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大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大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大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任组长,养护科副科长孙丽、韩钦秀任副组长,汤鹏、吕海峰、高祥龙、米国华、史磊、张金海、孙健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由路政大队队长李德民任组长,韩广秋、史萌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由政工科科长韩辉任组长,牛红梅任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办公室主任刘松任组长,朱军、王冬任副组长,成员由周谦、时光、张学芳、陈平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及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
局路政大队负责全局应急路政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大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大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大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大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国省干线公路的积雪。
2、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3、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大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大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局养护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