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读后感-586字作文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由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我迫于无奈买了一本,但没有看几页就被作者那优美可爱的语句吸引住了,例如:秃鹤的秃,是很地道的。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这颗脑袋绝无一丝瘢痕,光滑得竟然那么均匀。阳光下,这颗脑袋像打了蜡一般亮,让他的同学们无端地想起,夜里它也会亮的。就因为这些语句使这本书曾获:国图书奖,冰心文学大奖,第五届宋庆龄儿童文学金奖。
这本书记载着一位名叫桑桑的男孩在小学六年里,那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这一本书中,我喜欢那一位名叫纸月的女孩。纸月的成绩都名列前茅,但她没有一点傲气。纸月丝毫也不觉得她比其他孩子有什么高出的地方,仍然一副平平常常的样子。纸月的谦虚,真是令我敬佩。
我还喜欢书中的主人公:桑桑。书中有这样两个故事:一、桑桑看见渔民在用网捕鱼,他看着眼馋,于是把爸爸妈妈床上的蚊帐剪破,当成了鱼网。二、杜康本是油麻地的首富。有一次,他爸爸拿着家中所以的积蓄去进货,结果因为半路喝酒,结果翻船了,他连学都不能上。善良的桑桑,把自己的鸽子卖了,让杜小康进货,还让大家都去他那买东西。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地震,以前,别的国家都说中国的人变得越来越自私了,可经过这次地震,把我们中国人的善良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个人都有七清六欲,有好的一面,有坏的一面。但在最主要的时刻,光明永远会战胜邪恶。书中的油麻地,是一块美丽的土地,美得精致,美得纯粹。书中的草房子,是一个美丽的所在,美得温馨,美得悠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