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塞诗派名词解释
边塞诗派名词解释
边塞诗又称出塞诗,是以边疆地区军民生活和自然风光为题材的诗。一般认为,边塞诗初步发展于汉魏六朝时代,隋代开始兴盛,唐即进入发展的黄金时代。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边塞诗派名词解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塞诗是唐代诗歌的主要题材,是唐诗当中思想性最深刻,想象力最丰富,艺术性最强的一部分。一些有切身边塞生活经历和军旅生活体验的作家,以亲历的见闻来写作。
边塞诗派是中国古诗词中的一个重要的派别,这个派别涌现出了很多著名的诗人,例如岑参、高适、王昌龄等一大批著名的诗人。同学们需要认真的来理解这样的一个派别,那么接下来我们学大教育的专家们就为同学们带来了边塞诗派名词解释。
中国唐代诗歌流派。汉魏六朝时已有一些边塞诗,至隋代数量不断增多,初唐四杰和陈子昂又进一步予以发展,到盛唐则全面成熟。该派诗人以高适、岑参、李颀、王昌龄最为知名,而高、岑成就最高,所以也叫高岑诗派。他们的诗歌主要是描写边塞战争和边塞风土人情,以及战争带来的各种矛盾如离别、思乡、闺怨等,形式上多为七言歌行和五、七言绝句,诗风悲壮,格调雄浑,最足以表现盛唐气象。其诗人除高、岑外,还有王昌龄、李颀、崔颢、王之涣、王翰等。
唐初边关战事频繁,唐统治者为了捍卫而征讨四方,这成为了唐代边塞诗派形成的社会基础。唐代边塞诗人主要的代表作家是高适、岑参、王昌龄、李颀、崔颢等。
唐代边塞诗人大多有从军入幕的戎马经历,擅长采用七言歌行和七绝的体裁。他们的作品主要表现表达请缨杀敌、报国立功的豪情;描写了边塞艰苦生活,缭绕不尽乡思边愁;揭露军中矛盾,以及表现塞外奇异风情和民族融合。
这些作品不仅有一定的思想意义、认识价值,而且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诗歌兼融了建安风骨和秾丽的齐梁笔致,从而形成慷慨壮丽的风格,洋溢着昂扬的`时代精神,成为盛唐诗坛的一大诗派。
盛唐诗歌的主要流派之一。以描绘边塞风光、反映戍边将士生活为主。汉魏六朝时已有一些边塞诗,至隋代数量不断增多,初唐四杰和陈子昂又进一步予以发展, 到盛唐则全面成熟。该派诗人以高适、岑参、李颀、王昌龄最为知名,而高、岑成就最高。其他如王之涣、王翰、崔颢、刘湾、张谓等也较著名。这些诗人大都有边塞生活体验,他们从各方面深入表现边塞生活,艺术上也有所创新。他们不仅描绘了壮阔苍凉、绚丽多彩的边塞风光,而且抒写了请缨投笔的豪情壮志以及征人离妇的思想感情。对战争的态度,有歌颂、有批评,也有诅咒和谴责,思想上往往达到一定深度。其诗作情辞慷慨、气氛浓郁、意境雄浑 ,多采用七言歌行和七言绝句的形式。杰出作品如高适《燕歌行》、岑参《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等。另外,中唐卢纶、李益也有些格调苍凉的边塞绝句。
边塞诗人是一群具有北方豪侠气概的天才型诗人,他们动辄以公侯卿相自许,抒发出了大唐盛世所特有的气势,但是只有高适一人在“安史之乱”后因功封侯,其余诸人多担任一些微末官吏,但是他们那大唐最强音的呼声却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忽视的。
盛唐的边塞诗具有美学风格,它包含了:雄浑、磅礴、豪放、浪漫、悲壮、瑰丽等各个方面。
总体上讲它体现出了一种阳刚之美。在边塞诗中,一方面以夸张对比衬托的手法对战争残酷,环境恶劣进行展示,如“战士军前半生死”,“黄金百战穿金甲”,“孤城落日斗兵稀”。但另一方面,边塞诗作更凸显人面对战争时奔涌出的巨大精神力量。其中既有:不屈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心,保家卫国的豪情,还有在战场上建立功名的壮志。如“不破楼兰终不还”;“愿为腰下剑,只为斩楼兰”;“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这两个方面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这种对立统一所产生的张力使诗句具有永不泯灭的魅力,诗句中洋溢着的崇高感,成为中华民族的最强音,千载悠悠。盛唐边塞诗的特点,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1)题材广阔:一方面包括:将士建立军功的壮志,边地生活的艰辛,战争的酷烈场面,将士的思家情绪;另一方面包括:边塞风光,边疆地理,民族风情,民族交往等各个方面。其中以前者为主要题材。
(2)意象宏阔:大处落笔,写奇情壮景。
(3)基调昂扬:气势流畅,富有崇高感。
(4)体裁兼善:歌行、律绝皆有佳作。
就边塞诗的体裁来看,包括歌行在内的古体诗创作已经成熟,蔚为大观,代表作品有:李颀《古从军行》“…野营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岑参《凉州馆中与诸判官夜集》“弯弯月出挂城头,城头月出照凉州。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琵琶一曲肠堪断,风萧萧兮夜漫漫。…”
另一个方面,近体边塞诗也走向成熟。代表作品有:王昌龄《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渡阴山。”;王昌龄《从军行》“大漠风尘日色昏[1] ,红旗半卷出关门。前军夜战洮河北,以报生擒土谷浑。”;王之涣《出塞》“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王翰《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