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瑰,字昌容皇太后临朝”原文及译文解析
苏瑰,字昌容,雍州武功人,隋尚书仆射威之曾孙。擢进士第,补恒州参军。居母丧,哀毁加人,左庶子张大安表举孝悌,擢豫王府录事参军,历朗、歙二州刺史。时来俊臣贬州参军,人惧复用,多致书请瑰,瑰叱其使曰:“吾忝州牧,高下自有体,能过待小人乎?”遂不发书。俊臣未至追还,恨之。由是连外徙,不得入。久之,转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州据都会,多名珍怪产,前长史张潜、于辩机赀取钜万,瑰单身薄被自将。武后铸浮屠,立庙塔,役无虚岁。瑰谏曰:“縻损浩广,虽不出国用,要自民产日殚。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天下僧尼滥伪相半,请并寺,着僧常员数,缺则补。”后善其言。
神龙初,入为尚书右丞,封怀县男。瑰明晓法令,多识台省旧章,一朝格式,皆所删正。中宗复政,郑普思以妖幻位秘书员外监,支党遍岐、陇间,相煽惑为乱。瑰捕系普思穷讯,普思妻以左道得幸韦后,出入禁中。有诏勿治。瑰廷争不可,帝犹依违。司直范献忠,瑰使按普思者,进曰:“瑰为大臣,不能前诛逆竖而报天子,罪大矣,臣请先斩瑰。”于是,仆射魏元忠顿首曰:“瑰长者,用刑不枉,普思法当死。”帝不得已,流普思于儋州,余党论死。累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许国公。时大臣初拜官,献食天子,名曰“烧尾”,瑰独不进。及侍宴,宗晋卿嘲之,帝默然。瑰自解于帝曰:“宰相燮和阴阳,代天治物。今粒食踊贵,百姓不足,卫兵至三日不食,臣诚不称职,不敢烧尾。”帝崩,遗诏皇太后临朝,相王以太尉辅政。后召宰相韦安石、宗楚客洎瑰议禁中。楚客猥曰:“太后临朝,相王有不通问之嫌,不宜辅政。”瑰正色曰:“遗制乃先帝意,安得辄改?”楚客等怒,卒削相王辅政事,瑰称疾不朝。景云元年,卒,年七十二,谥曰文贞。
(选自《新唐书·苏瑰传》,有删节)
1:对下列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俊臣未至追还,恨之恨,怨恨。
B.瑰使按普思者按,审问。
C.流普思于儋州,余党论死论,判处。
D.卒削相王辅政事卒,突然。
2:以下各组句子中,全都表现苏瑰“文贞”的一组是( )(3分)
①擢进士第,补恒州参军 ②明晓法令,多识台省旧章 ③立庙塔,役无虚岁
④臣诚不称职,不敢烧尾 ⑤正色曰:“遗制乃先帝意,安得辄改?” ⑥卒削相王辅政事
A.②④⑤ B.①③⑥ C.①③⑤ D.②④⑥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苏瑰躬行孝悌之道:他的母亲去世,悲伤过度,感染到他人,因此左庶子张大安上表举荐他。
B.苏瑰为官清廉爱民:他严格要求自己,生活简朴。他劝谏武后为民着想,希望她少建庙宇。
C.苏瑰嫉恶如仇:郑普思的党羽遍布岐、陇,他们煽动诱骗百姓作乱。苏瑰逮捕郑普思,将其处以极刑。
D.苏瑰直言敢谏:他不按照当时的习惯给天子献食,在宴会上自我辩解时还讽谏皇上要体恤民情。
4:将文中画横线的语句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⑴普思妻以左道得幸韦后,出入禁中。有诏勿治。(5分)
⑵仆射魏元忠顿首曰:“瑰长者,用刑不枉,普思法当死。”(5分)
参考答案
1:D “卒”在此是“最终”的意思。
2:A ①是说苏瑰考中进士,担任官职,③是说武后广盖庙宇,百姓劳役沉重,⑥是说宗楚客等人削除相王辅政,均和表现苏瑰“文贞”无关。做此题宜用排除法,如③是武后事,明显与苏瑰无关,则排除了B C,⑥是宗楚客等人的事,也明显与苏瑰无关,则又排除了D,则只能选A了。
3:C 错在“感染到他人”,原文是说“哀毁加人”,意思是悲哀伤心超过一般人。
4:⑴郑普思的妻子凭借鬼道为韦后所宠,能随意出入禁中。因此中宗特下敕要苏瑰不要再追究。(得幸,被动,为……所宠。出入,随意进出。治,追究。“有诏勿治”补出省略。各1分,句义通顺[含人名全称]1分)
⑵仆射魏元忠叩头说:“苏瑰是忠厚长者,用刑不会错,郑普思依法该当判处死罪。”(顿首,叩头。“瑰长者”,判断句式。枉,错。法,名词作状语,依法。各1分。句义通顺[含人名全称]1分)
参考译文:
苏瑰,字昌容,是雍州武功人,隋朝时尚书仆射苏威的曾孙。科试得中进士,补为恒州参军。母丧期间极度悲哀。左庶子张大安上表荐举他孝悌,提拔为豫王府录事参军,历任朗、歙二州刺史。那时,来俊臣因贪淫罪贬为同州参军。人们担心来俊臣会再被起用,很多人写信给苏瑰,苏瑰将这些使者叱退说:“不才我任职州官,高下自然遵照一定规格,怎会错待一个小人呢?”来俊臣还未到达所贬州就被召回,对苏瑰心中怀恨。因此,苏瑰连连外徙,不得入京。很久以后,转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扬州地理位置很重要,且多产珠翠珍怪。前任长史张潜、于辩机都收取了好多万,而苏瑰只单身及简单行装,自我约束很严。武后建佛寺、立庙塔,没一年不派劳役。苏瑰认为:“浪费严重,虽然不要国库拿钱出来,但重要的是百姓的生产日见困难。百姓不足,君王怎能富足?天下的僧人尼姑有一多半是假的。恳请合并寺庙,定出僧人尼姑的数目,缺了再补。”武后觉得他说得很好。
神龙初年,入京任尚书右丞,封爵怀县男。苏瑰明晓法令,十分了解台省的旧章。当时的律、令、格、式均特命他删正。中宗复位,郑普思以妖幻之术任秘书员外监。他的党羽分布在岐州与陇州之间,到处煽动诱骗作乱。苏瑰将郑普思逮捕入狱,穷追到底。郑普思的妻子以鬼道为韦后所宠,能随意出入禁中。因此中宗特下敕要苏瑰不要再追究。苏瑰在朝廷力争郑普思不可赦,皇帝仍旧犹豫。司直范献忠——苏瑰让他审讯郑普思的人——进言:“苏瑰身为大臣不能诛杀叛逆小人而报答天子,犯了大罪,请让臣先诛杀苏瑰。”那时,仆射魏元忠叩头说:“苏瑰是忠厚长者,用刑不会错,郑普思依法该当死罪。”皇帝不得已,将郑普思流放到儋州,其余党徒都处死。苏瑰后来升任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晋封爵许国公。那时,公卿大臣初次为官者,照例要献食天子,称之为“烧尾”,苏瑰初任仆射,独不进献。到侍宴时,宗晋卿嘲讽苏瑰,皇帝听了默不作声,苏瑰对皇帝解释说:“宰相一职,主管调和阴阳,代天治理万物。现在粮价暴涨,百姓穷困,宿卫兵中还有三天都没吃饭的,臣实在愚蠢不能称职,所以不敢烧尾。”皇帝驾崩,遗诏让皇太后临朝,相王任太尉辅政。韦后召宰相韦安石、宗楚客及苏瑰等人在禁中议事。宗楚客讨好说:“太后临朝,应该停止相王辅政。皇太后与相王有叔嫂不通问之礼。”苏瑰严肃地说:“遗制,是先帝的意思,怎能更改?”宗楚客等人生气了,终于削除相王辅政的事。苏瑰称病不入朝。景云元年去世,享年七十二,赐谥为“文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