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书中的“历史”:认真你就输了-新知探索
对于许多中国人而言,他们的历史认知往往是从《说唐演义》之类的评书小说开始构建的。那些评书中的经典桥段,在人们脑子里存在了几十年,但这些在街头巷尾、收音机里传播的“历史”,充满了林林总总的错误,实在当不得真。
用不到的银子,吃不起的牛肉
在《水浒传》里,我们时常能看到好汉们拿银子结账或打赏。鲁智深还没出家时,碰上金老汉父女,就是自己掏五两银子,再找史进要十两银子,接济了他们。武松上景阳冈打虎前,找酒家买酒买肉,用的也是碎银子。事实上,在《水浒传》故事所处的北宋末年,白银还没有成为流通货币。
中国历来是贵金属匮乏的国家,社会上流通的白银少、价值高。在宋朝,白银只有皇帝赏赐大臣或向辽、金、西夏缴纳“岁币”时才用,普通老百姓买东西花的是一枚枚的铜钱、一沓沓的“交子”(纸币)。
到了明朝后期,白银大量从国外涌入,朝廷给官员的俸禄,以及民间买卖、借贷,才开始采用白银结算。《水浒传》是反映北宋题材的话本,却成书于明朝以后,所以在叙事中时常代入作者所处时代的特点:白银货币化。
《水浒传》里还有一个情节:好汉们下馆子,从来不看菜单,张口就是筛几碗酒,再切几斤熟牛肉。读者看了,不免以为在宋朝时,牛肉是随处可见的普通食物。
事实上,牛肉在当时相当昂贵,原因很简单——官府不许杀牛。在农业社会,耕牛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西周时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的规定。在汉朝,杀牛更是要偿命的,即使你是牛的主人。
汉朝以后,对杀牛的惩罚不再那么严厉了,但牛的主人如果擅自杀牛,在唐朝会判刑一年,在元朝则要杖责一百。杀自己的牛尚且如此,那要是杀了别人家的牛,刑罚当然会更重。在梁山好汉们所处的宋朝,在不是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杀死他人的牛,要处以“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放”。在唐宋时期,不管这牛是老得拉不动犁了,还是意外瘸了腿,都是不能杀的,只能等牛自然死亡。虽然也有人偷偷杀牛尝鲜,也不可能如《水浒传》里,酒家有如此充足的牛肉供应。
既无“大杀器”,也无“龙头铡”
评书里的皇帝大都是昏庸无道的,比如《杨家将演义》里的宋太宗重用老丈人潘仁美、陷害一门忠烈杨家将。对于这样的昏君,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于是为了满足民间诉求,小说家或说书的,便发明了一种“上打昏君、下打奸臣”的“大杀器”。最著名的自然是八贤王赵德芳的“打王金锏”和杨家老太君佘赛花的龙头拐杖。
无论是金锏还是龙头拐杖,感觉上是很威风,但实际上谁也没见过这些玩意儿发挥威力,否则八贤王一锏毙了潘仁美,大宋天下不就太平了?奸臣尚且打不得,何况“昏君”?
小说中的此类“杀器”都来自皇帝的赏赐,而现实中的皇帝都想方设法加强皇权,岂有给自己找不痛快之理?有个例子很能说明皇家对这类“大杀器”的看法。慈禧是有名的戏迷,但是她禁止在宫里演《大保国》《打龙袍》《锁五龙》。因为这些戏演的都是忠臣为了国事,手持“神器”冒犯太后、皇上的故事。
再来文案包公的“大杀器”。
看包公戏,大家最期待也最激动的场景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包青天请出“龙头、虎头、狗头”三口铡刀,一声令下,让恶人身首异处。这个画面确实大快人心,但包大人要是真敢这么做,估计很快就要被撤职查办了。在真正的历史中,无论铡刀,还是死刑立即执行,都是子虚乌有。
中国在秦汉时期就有死刑复核制度的萌芽,到了包拯所处的北宋年间,已经发展出一套完善的复核机制。在宋朝,死刑判决大都要上报提刑司、刑部或审刑院核准,然后才能执行。一个犯人即使被核准了死刑,也不能立即执行。唐宋年间,死刑不在朔望、上下弦、二十四节气等日子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电视上总看到“午时三刻处斩”的桥段,这也与历史不合,唐宋时处决犯人通常是在黄昏时分。
现代人讲程序、讲正义,古时候何尝不是?包青天再英明神武,也会有一时糊涂、办错案子的时候。要是没有一个复核的程序,或不给犯人鸣冤的机会,即使包青天,怕也免不了制造出几起冤案来。
程咬金:走出名门成“福将”
所谓“福将”,顾名思义,就是在战场上福星高照、总能化险为夷的大将。这种人常以喜剧形象出现,他们虽非主角,却能给读者留下最深的印象。福将的代表性人物是程咬金、牛皋、孟良和焦赞。
仔细分析,几乎每部演义评书里都有福将存在。福将们所处的时代不同,相貌却是“千人一面”。他们都是身材高大,相貌丑陋,胆大心细,还有一身忠肝义胆。而且不同评书里的福将有互相抄袭之嫌,比如《明英烈》里的胡大海和程咬金是何其相似。
福将能有今时今日的面目,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大名鼎鼎的程咬金为例,他本出身世家大族——自曾祖起,历代都在北齐为官。到了《说唐演义》故事里,程咬金虽然是世家出身,但家世没落,成了和寡母相依为命的私盐贩子。程咬金被彻底改变身份是在明末清初,在晚明的《隋史遗文》、康熙年间的《隋唐演义》里,程咬金开始改头换面。民间艺人包装出了一位混世魔王程咬金。于是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程咬金的三板斧”,成了现在中国人的常用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