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一个哈佛人需要知道的事情-视野
保留你的大学校规(1655~1790)
当代哈佛最值得自豪和骄傲的事之一就是鼓励学生承担起个人责任——对社会和自我教育的责任。长期以来,尽管学院的住宿制度和其他校规不断引发争论,但是没有制度影响学生作为人的发展。学校早期的情况却不太一样。学院想用校规把学生一天24小时关在学院和校园里;学生不能去附近的酒吧,不能加入好斗群体或者与那些“生活懒散和放荡”的人为伍。1642年,邓斯特校长为学院制定出第一条规定,从此以后,所有新人学的学生必须抄写“哈佛学院的法规、未经许可的行为和制度”以便“永久保存和管理”。
除非是贵族的儿子,或爵士的长子,或是可与研究生同桌吃饭的大学生,否则,每个本科生只称呼他的姓。(1655)
在他人面前应该起模范作用,所有学生说话要慢,回避(尽可能多地)和注意别人避免以下行为:发誓、撒谎、诅咒、不必要的断言、讲愚蠢的话、说下流话、喋喋不休、说淫猥的话、责骂、争吵、怒叱、指责、开诽谤性的玩笑、发出不合适的噪音、传播不确定的传闻、泄露秘密,以及所有引起麻烦的举止和冒犯他人的姿势。(1655)
所有学生如不穿外套,长外衣或披风就不许出寝室,在任何地方每个人都应该穿着朴素得体,不得穿奇异的流氓装或最新流行的时装,不得穿昂贵的服装或者服饰过多;也不应该披金或戴银,或用这类装饰品,除非有正当理由,校长批准才能留长发、蓄一绺头发或额前发;也不能鬈发、烫发或给头发搽粉。(1655)
任何本科生如果缺席、或不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或不参加教授私人开设的讲座,应该罚他们的款,金额不超过两先令,如果通过罚款不能很快改变他们,视过失的严重程度和性质,予以警告、降级、开除或勒令停学的处分。(1790)
任何学生如果与道德败坏者交往,或者,在坎布里奇镇与任何被暂令停学或被开除的人来往,而这种人被停学、开除的时间还不到三年,除非被暂令停学者近期内要复学,第一次过错处以不超过五先令的罚款,如果继续违规,视情节轻重,他可能被处以警告、降级、开除或勒令停学的处分。学院管理部门试着采用警告和其他较轻的处罚改造后,任何本科生如果仍燃过放荡生活,根据过失的轻重程度,予以降级、开除或勒令停学处分。(1790)
任何住校的研究生如果受到校长的警告后仍然打牌或赌博,将不许他在学院继续学习。(1790)
新生指南
在哈佛早期,新生必做的事之一就是要得到一份校规,上面有校长或某个大学评议员的签名,这份文件相当于入学证明。这类证明现存20多份,最早的一份是1683年的。
除了下雨、下雪或下冰雹,或骑着马或双手拿着东西外,新生一律不许在院内戴帽子。
新生不脱帽子不能从四年级学生身边走过。
新生不得闯进四年级学生的聚会。
新生不得当着四年级学生的面大笑。
新生不得冒失地与四年级学生谈话或者戴着帽子跟他说话。
当新生被派去办事时,不得在路上闲逛,但是若有人问及为谁跑腿时,应该赶紧直接回答,新生不得用撒谎或推诿的办法逃避做事。
除非有人问,否则新生不能说在为谁办事。除非有人问,否则不能说在干什么事。
新生献四年级学生的门,如有人问是谁,应报出他的名字。
有人敲新生的门时,他不该问谁在敲门,而应该马上去开门。
新生不得朝四年级学生的寝室大声喊叫,或在四年级学生的寝室或自己的寝室大声喊叫。
新生横穿校园时不得大声叫喊或者扔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