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我们把青春互相馈赠-成长视窗
初夏,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一地的回忆。四年前,走在这条环校道上,树木才栽下不久,如今再次走过,早已蔚然成阴,而你,却即将离去。四年光阴,弹指一挥。如果人生是一场旅行。那你们就是这一站最美的风景。如果再有这么好的时光,该多么美好,可是,即便是再有这么美的时光,我们也不会再次拥有如此美好的年华。人生最美好的光影,我们一起度过,没有负担没有烦恼,我们把青春互相馈赠。
大学时光
[文/张立宪]
1
大学四年,我基本上过的是不学无术的生活。首先,我考上的就是个不需要太多知识积累和文化积淀(天,这在当年可是个时髦字眼)的专业,所以学校安排的专业课和必修课都是能逃则逃。有一年期末的晚上,我正躺在宿舍里怀疑人生,突然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温和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见到我,迟疑地问:“这是新闻系的宿舍吗?”
我忙点头:“是啊,您找谁?”
“我是你们中国现代文学课的老师,来给你们做考前辅导。”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我突然想起《鹿鼎记》中的一段话:“韦小宝的脸皮之厚,在康熙年间也算得是数一数二,但听了这几句话,脸上居然也不禁为之一红。”
2
一次期末考试,突然想起,借的书要再不还给图书馆,就要拖到下学期,就要被扣证了。于是在两门考试的间隙急匆匆来到图书馆,结果被管理员拦住,说不能穿拖鞋进去,这是规定。不让穿拖鞋?那就不穿呗。我憨直的脑子根本没有多想,马上就把脚丫从拖鞋中拔出,光着脚跑进去。管理员也似乎觉得我这样做得很对,还在图书馆门口帮那双老鞋子放哨,直到我下来,也没说什么。
人在情急之下产生的逻辑真的是很奇妙。《野鹅敢死队》中也有这样一幕,敢死队员们被困在非洲,瑞弗上尉说要想办法出去。肖恩中尉一声冷笑:“切!难道你要我们走出非洲吗?”“那你就跑吧。”瑞弗马上回答道。
3
工作后先住单身宿舍,室友毕业于兰州大学,非常勤学。他说起在兰州大学图书馆的逸事,经常会借到好些年没人动过的书。有一本书借书卡的上一个名字是顾颉刚,令他唏嘘良久。
按照推断,顾颉刚建国前在兰州大学执教期间借阅过的书,时隔半个世纪,才被另一个年轻人捧在手中抚摩,盯着借书卡上那个名字发愣。这一情景要让余秋雨老师知道,肯定能写出一篇很人文主义、很“大文化”的佳文。
而我,只是想提醒一下尚在学校就读的弟弟妹妹们,看看你们手中的书,有没有先哲的体温和指纹?
4
我们宿舍老二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研究了一番邮购书目后,给湖南文艺出版社汇去四十元钱,求购十本《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半月后,图书到货,他给自己留下一本,然后去各宿舍游走,一层楼都没走完,就将其余九本以每本八元的价格售出,净赚了三十六元——足够过很阔绰的一个月的生活费。
老二的这一举动令我艳羡不已,把自己补丁摞补丁的破衣服口袋翻了个遍,凑够八十元钱,也给汇出去,求购二十本。按照我的商业计划书,自己一本也不留,都给卖出去,就是三个月的生活费了———我比老二节省,或者,黑黑心一本卖十块,就可以赚一百二了……这一蓝图令我开始设计自己的大款生活细节,经常得折腾到次日黎明才能入睡——一次成功的失恋后,我再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
半月后,出版社给我来信,说《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已经停止发行——没有言说的原因是被有关部门禁止了,那一拨还有《玫瑰梦》等四本。天可怜见,他们的信用等级还算较好,把本钱给我退了回来。
跟风发财的梦想破灭后,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那句话:第一次把女人比喻成花的人是天才,第二次这么说的就是庸才。
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室友
[文/艾一克]
那个夏天的中午,我和老爸坐大巴从老家到学校,把寝室里我的东西全塞进袋子。收拾完,我们在寝室住了一晚,次日一大早就找了家快递,把9袋沉重的行李寄回老家。
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虽然距离匆忙的毕业不到一年,但我已经不太记得收拾行李的时候是不是有室友在场、他们说了什么。印象中,那天早上临走前好像D君正在床上躺着,睡眼惺忪地对我们说了句:再见。
与其他许多高中毕业生一样,刚进大学,总期待有群关系特铁的室友兄弟。起初一两天,我们还在一起吃饭、上课、自习,每天回516谈天说地,还组队到别的寝室串门。
改变发生在社团招新之后。那时,我加入了好多个社团,生活开始变得没有规律。最初的表现是,几乎每天忙各种活动,大多次日凌晨两三点才睡觉。桌子都是乱的,有些东西还散落在过道上。
爱干净的D君一度和我打赌:如果我的桌子一个星期内是整洁的,他请我吃汉堡,否则我请他。
我当即整理干净了。干净保持了5天,第六天的时候,突然hold不住了,整洁程度骤降。第七天晚上,我乖乖买了3个汉堡。周围寝室的人也来看笑话。室友一边吃,一边怂恿我立下新的“军令状”。
这只是空间上的凌乱,时间上,我们也慢慢缺少交集。大一入学的那个9月,社团承办了全省同类社团的交流会。每天早上7点我就出门了,一直在办公室待到晚上10点甚至更晚,回来后来不及和室友说话,又继续干活儿了。
“整天看不到人影。”有一次,我听到比较敏感的B君喃喃自语。那是我连续两天待在办公室,回寝室时,已经快次日凌晨1点了。
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寝室之于我,似乎只是一个旅馆的存在。我拿它当工作完休息的地方、中学时代憧憬的一起打篮球、成为最铁的弟兄等,一样也没有实现。
仅有的几个记忆片段里,A君是个喜欢玩游戏的人,每次回屋,他总在玩《三国志》或者说不出名的游戏;B君声音细腻,总是爱说在自习室看到了哪些帅哥;D君爱干净,最大的特点是,好长一段时间,每晚8点准时爬上床,披着一件豹纹睡袍唱《映山红》……
他们都是很有意思的人,但,社团活动把我拉得离他们太远了。慢慢地,在社团里,甚至寝室外,我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但在4人寝室里,如果我忘带钥匙,绝对要考虑好久,才能决定给谁打电话比较合适。
比如,大二的时候,我获得了一次出省实践半个月的机会,周围不少人很羡慕。当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室友时,得到的反馈却是一致的平淡:哦,走之前,把你阳台的那堆衣服洗了就好。
意料之中吧。临走的前一天,我整晚没有睡觉,除了做一些准备,就是在黑暗中偷偷地把桌子收拾了。等6点天亮得差不多,我便把阳台的门关上,悄悄地洗衣服。洗到8点多,我看实在来不及了,于是咬了咬牙,出了寝室的门。在去火车站的路上,我鼓起勇气给A君或是D君——是的,我记不清是谁了——发了一条短信,大意是衣服洗了但还没晾干,能否帮忙,回去一定请他们吃汉堡云云。
又是印象中,对方只回了一个字:“哦。”对此,我感谢了好久。
其实,自始至终我们的关系都不紧张,因为我们并不是难相处的人。一个例证就是,有天周末,我难得无事,打开电脑玩起《三国志》,从傍晚5点玩到了第二天早上6点。A君天亮了上厕所,看到我居然通宵玩游戏,愣了好几秒钟。“靠,你玩游戏比我还不要命。”说完,他爬上床铺,然后丢下一句话:“玩完早点睡觉啊。”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室友,没与人起什么冲突,但也没给人留下什么好印象。如今毕业了,有时候也会想,为什么寝室对我来说只是旅馆?是我的神经比较大条,不注意别人的感受,是没有平衡好社团工作和生活,还是因为高考没考好,所以,想通过社团活动丰富自己?如果再来一次,会不会和室友相处得好一点?
时间一去不复返,他们会给我贴上什么标签呢?忙?不爱干净?和你不熟?只希望,那3位在大学“旅馆”里陪我最多的小伙伴,吐槽我的时候嘴下留情吧。
我们一起度过,没有负担没有烦恼,我们把青春互相馈赠。
亲爱的女生
[文/姚瑶]
1
孟蒙和我很有缘分,同年同月同日生,名字的构成也差不多。我们不读同一所学校,两家外婆是邻居,因此在无亲无故的北京城,被外婆们要求相互照顾。第一次约见面已是大一的深秋,她说陪我聊聊吧,我要疯。
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她觉得周围的一切都不太对劲。
比如,她从超市买回袋装鲜奶放在书桌上,中午下课回来,发现鲜奶被撕开喝掉了一小半,软塌塌地靠在杯子上。第一次她以为自己记错了,可是同样情况接二连三地发生,她当是恶作剧,在宿舍问了一圈,皆答不知。
比如,课本、笔记本会莫名其妙被撕掉很多页,锯齿状的撕痕让她觉得不寒而栗。
再比如,新买回来的衣服甚至还没来得及穿,第二天就会被剪出乱七八糟的破洞。她差一点哭着报警,被室友劝了下来。
出于保护隐私,女生宿舍在私密区域不使用监控,只能四个女生凑在一起分析,最后矛头一致指向了另一个宿舍和孟蒙走得最近的女孩,理由是她最了解孟蒙宿舍的动向。
因此孟蒙每每回到宿舍就心有余悸,直到给我打电话的前一天晚上,她因为校园舞会回来得很晚,室友都缩在各自的床上就着台灯做各自的事。她走到自己床边,掀开帘子准备坐下换掉难受的高跟鞋,突然看见倒扣在床上的塑料盆,她吓得尖叫起来,室友们纷纷跳下床围过来。
大概是看过太多蛇蝎心肠的电视剧,所以谁都不敢去掀开那个盆,“不会是死老鼠吧”“不能是虫子吧”,最后还是孟蒙自己用晾衣竿一把挑开了盆,浓稠又鲜红的辣椒酱黏糊糊地映入大家眼帘。
在这次刷新我人生观的约会之后,我习惯了孟蒙每天告诉我又发生了怎样变态的事情,直到有一天她突然不再说起,安静了许久。我想大概是肇事者无聊消停,却没想到孟蒙在这安静里,迅速申请到了学校对加拿大的交流项目,约我吃饭。
我记得她说过在国内读研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之类的打算,诧异于她推翻了那些,且如此突然。
她说因为自己运气不好,听到了真相。
原来半个月前小姨来看她,她便陪住在校外的宾馆,中途回学校拿换洗衣服的时候,在寝室门口听到了一场肆无忌惮的嘲笑。
“看她吓得那样,笑死了。”
“这几天都看不到她,心情真是太好了,永远不要回来才好。”
“你说我们为什么都那么讨厌她呢?”
“是她每天一脸清高轻蔑全世界自己最牛的样子,听到加学分有奖学金眼睛都放光,那么现实还天天装无辜,看着就恶心。”
“她后天回来住吧?要不要再想个新点子?”
孟蒙其实完全可以在此刻推门进去,去解释自己毫无恶意,或者去指责她们的为非作歹,然后要求更换寝室,一切都理所应当,可是她没有。她默默转身,离开这间寝室。
“也许你毫无恶意,却也可能让别人觉得不舒服。她们觉得我强势,我是不是真的像我自己以为的和对你描述的那么无辜?也许换一个寝室换一个学校哪怕换一个城市,都不会有什么改变吧。所以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就想,换一个国家好了。在发达国家做个弱势的黄种人,看看自己会不会被自卑虚弱打败。”
其实听她说这些的时候,我很自私地暗自庆幸自己的好运气,一群散漫的姑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喝酒发疯,大概很难想象隔着一条街的某个八平方米小屋里,还有这样的几个人吧。
2
程雪是我同学的闺蜜,在网上做私房烘焙,她做的翻糖蛋糕和榴莲千层我买得最多。
大三那年的某一天,她爬上凳子准备取顶柜上的换季衣物,突然双腿一软摔下地来,就再也站不起来了,送去医院后诊断为肌无力,从此休学。一年之后她甚至需要定期注射某种维持肌肉能量的药物,否则连呼吸和眨眼都无法做到。
有些事情就是在呼吸和眨眼间,发生了。
她在本地读的大学,所以室友们也常去看她,除了一个人。
我们叫她L好了。
L是走在路上回头率极高的女生,瘦、高、美,会打扮也有钱打扮。大家只见过她的小矿主老爸,至于她妈妈,好像早就离婚了。她性格不可爱,脾气很暴躁,不止一次在宿舍楼下和父亲吵架被围观。
她常常缺课,不参与集体活动,夜店车展常客。一周能在宿舍见她的机会不超过三次,总对着镜子化很凶悍的妆,谁也不理。
因此,宿舍开始丢东西的时候,怀疑到她也是自然。更何况丢失的又非贵重物件,无非课本、日记本、牙刷、毛巾、卫生棉、内衣之类,没什么损失,但陡增恶心,加之唯独L没有丢过一针一线,所以只能是性格怪异的她所为。
在宿舍长的提议下,她们趁L不在,从L藏在床底的储物箱里找到了全部赃物。这个结果,似乎谁也不意外。
翌日,L像往常一样一身酒气提着高跟鞋回宿舍,看到自己满床零碎,宿舍长指着那些丢失的小物件责问L,程雪向来胆小一点,坐在角落,不吭声地看。
“你没什么要说的吗?”“你是不是心理变态?”
L只是斜斜地看了她们一眼,没有撂狠话,也没有解释,摔门就走了。所以宿舍里第一个休学的是L,并非程雪。L的爸爸带着秘书来给她收拾东西时,给姑娘们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赔笑脸赔不是。
从此她们谁都没有再见过L。但故事却并有结束。
程雪生病后,大家偶尔来探望,文案学校的新鲜事,就这样过了一年、两年,大学毕业。
毕业那天,程雪坐在床上,有点遗憾自己没有机会穿学士服,照毕业照。就是在有点伤感的时候,宿舍的QQ群里收到宿舍长的消息,她说:“之前丢东西的事情都是我做的,栽赃L也是我,没什么,就是看她不爽,日子无聊。”留下这句话后,她退了群。
所以我想,程雪做的甜品特别好吃,大概是因为她没什么机会,回到那个不太甜美的人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