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现象和生命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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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现象和生命的感言

现象+生命的感言

不知能否用上,找了好久的``不好也没关系的```在学会奋斗的同时,我也得到了享受和欣赏生命的自然和美丽,而这些,多半与利欲和物欲无关,没有利欲和物欲的参与,我也照样获得许多快乐。

思考生命是从认识死亡开始的。

最初见到死亡,我还是个没有经历过痛苦的天真的小女孩儿。

一天,正在外祖父种满花草的院子里玩“扮家家酒”的游戏。

我的小辫上插几朵蓝紫色的喇叭花,在忙着给自己准备午餐——将泥土裹在葡萄叶子里做“饺子”。

忽然,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声和悲怆的乐声传来,我愣了一下,飞快地跑出院子。

一队长长的送葬队伍正缓缓从门前经过。

小驴车嘎啦啦轧过石子路,车上停放着一口黑漆棺材,棺材顶部和四周堆放着素洁的花圈和用金银锡箔糊成的纸人纸马,还有一座精巧玲珑的纸房子和一架纺车。

后面跟着一大群身穿白粗麻布孝袍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他们脚蹬白鞋,头戴孝帽,腰间系着宽宽的白带子,女人们用手帕蒙住脸,唱歌似的长一声短一声地哭泣。

我没有像其他小孩子那样追着队伍又喊又跳,就那么呆呆地站在路边,头上还插着几朵蓝紫色的喇叭花。

这事过去很久,我都不能够忘记,那乐声里所诉说的生命的秘密和悲凉,是那么深那么痛地开启了我小小的心灵。

以后我长大了。

在十多年的生命里,先后目睹了外祖父、外祖母和母亲的死亡。

他们三人是我最挚爱的亲人:母亲给了我生命,而外祖父、外祖母抚养了我。

他们都曾在病痛中挣扎良久,然后默默离去,没有留下一句话。

但他们今生所给予我的呵护和爱是那么久远地深植在我的生命中。

十几年过去了,留在我心底的依然是一份抹不去的痛楚。

14岁,在一场车祸中,我也经历了死亡,曾在生与死织成的暗夜里挣扎了七天七夜。

当时医生告诉惟一守候在我身边的弟弟说我随时可能死去。

10岁的弟弟不知如何准备后事,他只是哭只是不相信,不吃不睡一直守在我的床前。

活过来以后才明白:死亡就是对这个世界毫无感知,没有爱没有恨没有快乐,当然也没有痛苦。

由此也才彻悟:那爱那欢乐,连同痛苦也都是如此珍贵,因为它标志生命的存在。

我又开始问自己那个久已困扰的问题:生命是什么

然后我对自己说:生命,就是从出生走向死亡的过程,这一过程有不同的量和质。

随着阅历和经历的增加,那种对于未知死亡的恐惧变得淡薄了,我已知道那是必然,死神同每一个人签约,没有人可以违约。

但结局一样,过程却可以截然不同。

我想要说的是,由于我对于生命的爱以及对生命越来越接近本质的认识,我的生命会变得单纯明净。

在学会奋斗的同时,我也得到了享受和欣赏生命的自然和美丽,而这些,多半与利欲和物欲无关,没有利欲和物欲的参与,我也照样获得许多快乐。

我喜欢秋夜,静听窗外风旋落叶的声音和秋虫的低吟,似乎听一份幽怨〔幽怨〕隐藏在内心的怨恨。

,又听一份安然。

喜欢雪后初晴洁白的路和屋顶,喜欢听屋檐下雪水融化,滴落在松软的泥土里。

喜欢清晨一两声婉转悦耳的鸟鸣,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唤醒并且变得清新。

喜欢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也同样喜欢《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那份美丽的忧伤。

喜欢骑单车从高坡上飞快地下滑,让清爽的风柔柔掠过面颊将我的黑发向后高高扬起。

尤其喜欢在窗外无声无息飘落细雨的时候,那细致晶莹的雨帘给我一种可以遮避的宁静和安全感,只开一盏台灯,让金黄的光晕暖暖地罩着我。

再放下白色纱窗帘,拥被读一本好书,那一刻真觉得做神仙的快乐也不过如此。

喜欢和喜欢的人分饮一小杯红葡萄酒,喜欢把细长的手指插进他浓密的黑发,感受他的温柔和爱意,喜欢和他在寒冷的冬夜里静静相对,在卧室的书桌前,他读外文我读诗。

夜了在街的时候,我会为喜欢的人加衣,再拿出一盒巧克力夹心饼,一瓶清凉的饮料。

彼此相视一笑,那瞬间的美丽便是永恒了。

我并不在意世俗的名利的虚荣,我只把握住实实在在的生活。

让我告诉你:拥有并懂得珍惜,这就是快乐美丽的人生了。

动植物的生命现象和感悟

昨天忽然想起了那张贺卡,但已经无法找到它了。

那是几年前同学寄来的一张贺卡,贺卡上是一幅沙漠里的风景:三棵笔直挺立在大漠里的胡杨树直插云霄,以它们独有的沧桑和风骨傲然抵挡着大漠上的风沙……画面上配了这样一首诗:“生命\\\/就这般挺拔着\\\/向往长空\\\/大地起伏的乐章\\\/鸣奏着你壮丽的激情\\\/珍重成长的经历吧\\\/为了那风”。

正是这一首诗使我至今仍非常清晰地记着这幅永不磨灭的画面,并时时强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

虽然我至今也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但这坚强的生长在大漠里的生命却时时给我以奋进的力量和勇气,就像的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一样,使我对生命有了许多新的诠释、新的发现。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生命是什么

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

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自然界的花草树木,不管身居何地,不管生长环境的优劣,都尽情地向上生长着,追求着太阳的光芒,舒展着生命的绿色;各种动物也都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生长着、繁衍着,和植物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欣欣向荣。

但据说它们没有思想,它们对待生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生命在它们那里是一种自然的程式的演进。

让我们姑且相信我们的生命是上帝赋予的。

上帝赋予人以生命,生命在人类那里又是什么样子呢

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会如夏花之绚烂,而有的人的生命却卑琐而空虚、消沉而黯淡

不是吗

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还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还有人说人生就是……于是在人生信仰缺位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在某些人那里生命黯淡的就像不发光的月亮,脆弱的有如秋风中的游丝,消沉的就像一声幽微的叹息

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强得令人感动、令人震撼,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

这是为什么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似乎为我们进行了注解: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当一把锋利无比的达魔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我们头顶,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我们能坐以待毙吗

我们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

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

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于是,有人自暴自弃,有人消磨时光,有人感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是他们便开始沉沦。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

不是吗

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不是吗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

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现象+生命的感言300字

生命的景象无处不在,蝴蝶,蚂蚁,微风,静静的湖水,跑步的人,木椅上看书的你,你该如何从中体悟到生命的真谛呢

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在一切生命景象的源头处,我想,应是虚无。

“无”可以幻化出所有的“有”,生机勃勃的“有”,每一种物种都有自己的圈子,并乐此不疲地在自己的圈子里生存,享受,死亡,轮回。

正如萧红的《生死场》要表达的一样,生一场,死一场,轮回着活,轮回着体味生命。